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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何为后患?

自从上次抓了刘义的儿子之后,凌平便明里暗里安排了不少人在上山的路上,几天过去,没见到什么异常情况,弟兄们便散漫了下来。凌平也似乎忘记了这件事,可能此刻连刘义那儿子是死是活都没几个人去过问了。

林跃从后山回来,便直接去了集市裁缝铺,他现在已经名正言顺的成了青云寨的军师,在资历上虽比不得吴修的地位,却也算得上寨子里的人,所以一路上倒是畅通无阻。

“林先生,有任务?”

“呵呵,私事!”林跃半道上走得累了,便坐下来和一个叫胡三的汉子聊了起来。这胡三是凌平安排的一个暗哨,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满脸胡渣,长得甚是粗犷彪悍,笑起来却像个憨厚的庄稼汉,因为天热,便光着一副黝黑的膀子。

胡三见林跃不肯说,也不作多问,毕竟人家是读书人,自己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人家即使有秘密任务也不必对他说。

“林先生,你有学问,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什么请教啊!说说看。”林跃像个老师傅一样坐着,闭上眼睛,翘起二郎腿,此刻手里就差根烟,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嘿嘿……这个……”

“想姑娘了?”林跃看着这五大三粗的汉子,一脸腼腆,一副犯贱的样子,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哎呦,这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能掐会算的!”

还能掐会算,但凡认识字,都能看出他那张黑脸上赫然写着发春两个字。

“不瞒你说,我老胡瞅上村上李老汉家的二丫头了,可现在咱这身份,你也知道,人家指定不乐意,所以……”

“所以你准备用最擅长的,把人抢过来?”

“嘿嘿,你说你们读书人咋就这么厉害呢?”

这一脸猥琐的表情,还厉害!林跃暗自咋舌,这么大脑袋也不知咋长得,想出来的解决办法怎么那么直接,遇事直奔主题。

“老胡,有句话说得好,叫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胡三使劲点了点头,思索着这句极为有学问的话。男人与男人之间聊天,有时候纵使听不懂,也得表现出略知一二的样子。

“谈过恋爱吗?”

“恋爱?”

“怎么说呢!就是找过女人没有?”和古人沟通就是麻烦,明明一个简单的意思,非得解释半天才行,所以说这时代的进步不止表现在科技方面,更体现在语言上,使人们的交流更加简单化了。

胡三笃定的摇了摇头,林跃一看,这小子肯定是把他的话想歪了,正为自己的处男之身信誓旦旦呢!

“知道英雄救美吗?”

对于这个词,胡三显然是听过的,也明白什么意思,可有些纳闷的是,这跟他有半毛钱关系吗?

“林先生的意思是……”

林跃看着眼前那不开窍的脑袋,真想上去敲一敲,也不知他到底是蠢还是单纯。

不过好在林跃前世看过太多这种白痴编剧所写,白痴导演所拍,白痴演员所演的狗血电视剧,对这种事倒是轻车熟路。

他强忍住怒火,本着教化育人的态度说道:“你去找几个兄弟,扮成无赖甲乙丙丁,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不过也不要伸手不见五指,要不然到时候看不清你的长相。然后在路上碰见你那相好,正好被那帮家伙调戏,就在这千钧一发,岌岌可危之时,你驾着五彩祥云飘然而至,打退无赖,救得美人,最后以身相许,白头到老,Understand?”

林跃说完,起身而走,留下胡三一个人挠着脑袋,黯然发呆,也不知道理解没有刚才军师那一大顿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上次在裁缝铺做的外衫并没有加入太多创新,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接受力有限,要是穿的太潮,不利于他这个响马身份。所以他仍旧保留了宽袍大袖,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了肩,穿起来舒服一些,而裤子因为不露在外面,所以他让老板搞了个后世休闲裤的样式。先不管这老头手艺如何,起码有了裆,行动起来也方便。

“恩,掌柜的,不错!”

老裁缝看着林跃穿着那不伦不类的衣服,自恋的左瞅瞅,右瞧瞧,虽说这东西是出自于自己之手,可一向对这吃饭的手艺无比自信的他,却是眉头紧锁,生怕林跃出去一嚷嚷,砸了他的招牌。这会要不是看在手里银饼子的份上,老头早抄起剪刀让这小子裸奔了。

因为天色尚早,林跃取了衣服便在街上转悠,穿越过来这么久,还没好好见识一下古人的生活是个什么样,要是哪天一个不注意再穿回去,可记忆中就只有几天响马的日子,岂不是可惜了。

这时候的大街上,除了卖吃的,就是卖喝的,偶尔见到几个可怜的乞丐,他便会扔几个铜板,做了那么多年善事,见到穷人就帮,已经成为他的习惯。况且他前几世就是因为行善,才得了一个应聘鬼差的机会,这一生加把劲,说不定不用三世,这辈子就给他提前完成名额,死了之后再做鬼差,岂不美哉!

他逛了一阵,有些累了,便找了个茶摊坐下,准备休息一会再回去。

“大叔,是要打仗吗?这一中午,我都见了好几拨当兵的了!”

“公子一看就是读书人,不常出门,这些人已经在这里转了好几天了。”那老板从林跃坐下到点茶,眼睛就没离开过他这身行头,心里一个劲的感慨,也不知是哪个造孽的裁缝,真是可惜了这一身的好料子了。

“哦?发生什么事了?”

“听说是个大官的儿子丢了,正到处找呢!”

大官,儿子?林跃听了这话,用屁股都能想到怎么回事,肯定是刘义见儿子失踪,派人沿途打探,但只能锁定个大概位置,一时半会还没查到凌平那。可话说回来,纸包不住火,要不了多久,就能知道是被响马绑了。

“大叔,您有没有见过那个大官?”

“公子说笑了,小老头一个卖茶的,哪里能见得上人家大老爷,不过听说他在晋元县。”

林跃虽然不知道这晋元县在哪,但可晓得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清城县,也就是说刘义此时还在大海捞针,连在哪个县都没闹明白呢!不过这个消息还是趁早告诉凌平的好,虽说到现在为之,他仍然抗拒这个响马身份,但还是凌霜霜那句话,他与青云寨在一条船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

“你此话当真?”凌平打量着林跃这身另类又不失传统的打扮,虽说早已见过了他那身更加离谱的体恤衫与牛仔裤,但仍是相当不顺眼。

“是真是假,大哥派几个人下山一探便知。”

凌平思索一阵,觉得林跃的话有道理,此事可大可小,必须弄明白才行,继而朝门外大声喊道:“来人!”

过得几秒钟,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跑了进来,此人林跃没有见过,也不知是不是凌平新收的的小弟。

“大哥!”那人长得不似其他汉子那般膀大腰粗,面颊也白皙的多,见到凌平一拱手。

“你去把阿四和麻二叫来。”

那人领了命后又是一拱手,利落的一转身,便出去了。林跃看着他这一连贯的动作,真是潇洒,就是有点奇怪,可又一时半会想不出哪里怪。

“林兄弟,那姓刘的要真是怀疑到了这里,那该怎么办?”

“大哥的意思呢?”

“依我说,不如一刀宰了那几个人,以绝后患!”

林跃顿了顿,喝了口茶,不紧不慢的说道:“难道大哥认为,杀了那几个可有可无的家伙就绝了后患?”

“这话什么意思?”

“大哥想想,现在谁,才是真正的后患?”

凌平听了林跃的话,细细思索了一阵,突然一拍脑门,大声说道:“刘义!”

林跃暗自笑了笑,老大就是老大,确实比那帮饭桶强一些,虽说比起他还差得远,但是统领那帮呆子,倒是够资格。

“大哥所言极是,与其杀这个宰那个的,倒不如除了祸根才是根本。”

确实正如林跃所说,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主先下手,变被动为主动,没了刘义,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正在这时,阿四和麻二走了进来,凌平便吩咐他们两个分别带几个弟兄下山打探,林跃同时交待了一些需要了解的信息,如果真要实施他的计划,知己知彼是相当重要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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