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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总有一条路是尽头

耳机中,旋律越来越快,到了最后,终于迎接到程锦空灵的声音。

似乎一切都显得那么相得益彰,没有过多的配合,只有情感上的唯一一次交流。

“让你醉了我,

让你感到无可奈何,

天,

就是气氛变得冷淡冷淡,

然后稍微思念了,

我不曾想过,

有朝一日,

那个面前,面前

从来不说话的我,

那个胆小的我,

那个藏在父亲身后,

父亲却忍不住摔死了的我。

……

你总说,

天气转凉披件衣服加点外套带上手套,

我红肿的手,

指着星空,

彻夜难眠,

只是因为淡淡地思念。

……

你们总是叫我刘禅,

然而我却一点不留善,

你们总是叫我振作需要勇敢,

我连后面的阴云一点看不见,

你们,你们,你们,

你们是否看见,

天上的云间,布满我的血丝和思念,

你们,你们,你们,

你们是否能够听见,

我的内心中,全部是沟壑一样的沉淀。

……

你们是否听见,

听见我在偷偷摸摸地怀缅,

你们是否视而不见,

看见我这个,

悲伤的画面,

然后你在忍不住坏笑的,

那一年。”

程锦完美地将这首《刘禅》唱了出来,因为快节奏再加上一点小悲伤,迅速赢得广大宅男的热爱。

瞬间,这首歌燃起来,染的十分剧烈和火热。

慕容珏看着那个似乎在发散自己星光的程锦,只觉得心中又被什么敲打了一次。

这种声音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被人嫌弃的画面。那一年,这种感觉,的确很伤透人心啊。

慕容珏不是一个胜者,在他感觉,自己从小就是一个败者。他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和外面一个男人跑了。而父亲呢,终日饮酒消愁,时常还因为慕容珏的分数不理想,就用大木棒去打他。

在记忆中那个小房子里,慕容珏没有哭泣,他像是一只小猫咪,静静地舔舐,着自己的伤口。他看向窗外,父亲又去打牌了,而且临走的时候,还将门锁起来。慕容珏没有再尝试自己去开门,因为他试过,这样开门,一点效果都没有,所以,他只有静静望向窗外,望向窗外的蓝天白云,望向一群年龄和自己一样大的人,他们在做游戏,他想加入他们。但是,带着灰尘的木门,和上锈的铁锁紧紧将两方隔开。

慕容珏在这头,阳光在外头。双方之间,只能相看不相亲!

等了很久,慕容珏已经饿了第三次,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想过通过睡觉来缓解饿意,可是,睡梦中又会被饿醒。慕容珏没有去到厨房,因为他知道,厨房里,一点东西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慕容珏惊喜地发现,有人正在打开木门,而且十分粗暴,似乎最后还在用大铁锤来砸。慕容珏很喜欢大铁锤轰击生锈铁锁的声音,因为,他终于可以出去了。

站在门对面的,是两个当地的小片警,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慕容珏后,两人顿时放松起来,才开口对慕容珏说道,“你的父亲出事了,你随我们去看一下吧!”

慕容珏虚弱地点点头。

到了医院后,医生通知慕容珏,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的时候。

慕容珏面无表情,他甚至想都没有想,父亲到底是怎么去世的,是因为赌博的时候出老千,还是因为醉酒,导致双方闹矛盾,最后错手杀人。

这一切,慕容珏什么都没有想,只是面无表情地接过小片警端过来的面,大口大口地吃。

等到所有人都摇头叹息地离开后,慕容珏还在面无表情,一边盯着自己所谓的父亲,一边吃面。那个时候,印象最深的,不是父亲躺在病床上去世了,而是,他感觉那天的面咸咸的,咸得甚至有一些苦涩。

这种咸和苦涩,慕容珏一辈子都忘不了。

之后,他辗转到孤儿院,他还有一个母亲,甚至,他还知道自己的母亲叫做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跟哪个男人跑了。但是,他就在孤儿院。孤儿,无父无母,但他还有一个母亲。

在孤儿院里,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尽管在那里,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很多人也把他当做哑巴。但是,他还是感受到很快乐,快乐得就像一只不会说话的猫咪。

孤儿院里,除了老院长之外,没有人喜欢他,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他像一只凤凰,他不喜欢说话,但他却长得很漂亮。

在院长办公室里,老院长让慕容珏坐下,可是慕容珏没有坐,因为他觉得自己坐下来就是对老院长的不尊重,他害怕老院长不高兴,因为老院长已经让很多小孩离开了,他害怕离开这个地方。如果有可能,他就想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

老院长慈祥地笑一笑,问道。“你以后想做什么啊!”

慕容珏摇摇头,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什么,习惯什么。不过想到这里,他似乎察觉了什么,这才开口说道,“我喜欢这里,习惯这里!”

每一位孩童说出的话语,都是一句诗,时间上独一无二美妙的诗,哪怕每个字都是单音节词,而他只说了一个字,也是一句独一无二的诗句。

老院长叹息一声,她知道了慕容珏的答案,她让慕容珏先去吃饭。

一吃饭,慕容珏就在这个地方吃了足足十年。等到孤儿院被强拆,慕容珏走在大街上,才发现自己无家可归。

最开始,慕容珏只是在街头上卖唱,因为他看到很多人都这样,他喜欢唱歌。

那个时候,他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舞台,有一些小朋友经常在那里表演才艺。每次,慕容珏都会很羡慕,不仅仅是因为羡慕对方能歌善舞,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边都会有他们的父母。

慕容珏因为自身长得好看,再加上对于表演和唱歌极其又天赋,终于,星探找上了他。

那个星探很幸运,因为他发现了慕容珏,这个当代最流行的亚洲天王。

慕容珏很喜欢《刘禅》这首歌,因为,他觉得,这首歌就是在写自己,被人嘲笑的刘禅,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刘禅,慕容珏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刘禅,因为,他的父亲老喜欢摔他。

而且,往死里摔。

幸好周围有大将制止,父亲才没有摔死慕容珏,也没有摔破他的容颜,只是,摔坏了他的心。一颗被摔多次,伤口结痂,几乎变成一块顽石的心。

慕容珏看着程锦,他感受到,程锦唱出来的刘禅,是另一种风格,一种孤独的风格,一种不会被人赞美,只有被人嘲笑的风格,一种压抑的风格。

程锦唱完一首歌后,上来投钱的人更多了,而且大多数都是一些男子,他们眼里偶尔会充满泪光,也不管包里多少钱,反正一股脑全投进去。

程锦站在旁边暗暗乍舌,这可是比抢银行来的钱还要快吧!

休息一下,喝一口慕容珏递过来的水,洗漱一下喉咙,最后吐掉,看着一旁的慕容珏,轻声问道,“怎么样,我唱歌还行吧!”

“你简直就是一个天才,我说的很认真。现在,我十分理解为什么你的导师会要求你转系,因为你就是天生的歌唱家,没有人可以做的像你这样。”

慕容珏毫不修饰地将自己的赞美全部送给程锦,因为,程锦值的这样的赞美,特别是在,当她唱歌的时候。

“总有一条路是尽头,程锦,我现在希望你放弃原来那条老路,因为那条路你根本走不到尽头,而这条路,你可以一直走,然后等到有一天,你发现这条路的尽头,你就会有一种,十分的骄傲感,自豪感。”

慕容珏看着程锦的眼睛,认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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