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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契机

白天发生的事周逸云无法知道,只是从杨晓霞的只言片语中知道卖房,转让摊位以及用钱都是为了一个和吴老大的赌局。也难怪杨晓霞忧心忡忡,毕竟现在她不是一个人了。

周逸云也听得云山雾罩,他眉头紧锁心里暗自着急。用钱自己帮不上,用人自己也是废物一个,现在张伟根本不让他掺和到这件事里来,他能做什么?

“嫂子,那二哥知道不知道你有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

“你怎么不告诉他呢,说不定他知道了就变主意了?”周逸云有点着急。

“你不了解你二哥?变主意是不可能,但是现在说了恐怕只能让他分心。”杨晓霞摸着还没隆起的肚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结婚这才几年,日子虽不算太富裕但也是甜蜜安乐,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孩子,房子可能要没了,而且自己委屈点到没什么,怎么能让孩子在那狭**仄潮湿的地下室出生。

“嫂子,你也别着急,还有时间总会有办法,大不了.......”周逸云忽然心头一闪念,他抬头看着杨晓霞。

“大不了什么?”

“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范爷那么大人物会在意二哥的十万?”

“你的意思是?老爷子?”杨晓霞眼睛一亮随即又暗淡下来:“跟你说实话,老爷子住哪我倒是知道,但是我一次都没去过,你二哥只说他和家里断绝关系,就连我们结婚那边送了的钱都被你二哥退了回去。”

“啊?!那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要去见老爷子!嫂子你觉得我要是去见老爷子让他收我当徒弟行吗?”

“你?”杨晓霞看着周逸云,突然噗哧一笑眼泪都挤出来了:“瞎闹,那是一两天学会的?再说你二哥能同意吗?”说完脸上有阴郁起来笑容也收了。

“嫂子,你告诉我地址,我自己去!”周逸云似乎是下定了决心。

杨晓霞似乎还在犹豫。

“别犹豫了,你放心,这事就交给我去办,就算老爷子不肯帮忙,咱们也是尽力了不是?再说,人家终归是父子,老爷子就二哥这么一个亲生的儿子了,万一有什么事,将来人家埋怨到你身上,你怎么办。”这话倒是说的了杨晓霞的心坎上,想不到周逸云年纪轻轻劝人的本事倒是有的。

杨晓霞一咬牙从抽屉里拿出户口本,指着张伟的迁出地址:“就这!”

“就这?”周逸云也有些吃惊,因为这个地方离张伟住的真的不算远。只隔着两个街区,同样也是洋楼区,却跟张伟住的着联排的混住的平民区大不相同。在那条街区的道路上全是风格各异的独栋洋楼。每个洋楼都保留着历史的风貌不说,住在那里的都是有钱人。

张老爷子有钱,有很多钱,这些周逸云都知道。只是吃惊仅仅隔着两条街道,生活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而且这么近竟然不相往来。“这么近?!大头碰脸的不也能见到?”张伟忍不住问道。

“老爷子和婆母这十几年几乎不出门,平时家里有两个阿姨在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说起来有一个是专门做饭的你倒是认识。”

“谁啊?!”周逸云一边抄着门牌号一边忍不住问道。

“就是摊煎饼的李嫂子,她收了摊去做午饭,下午去做晚饭。早饭和平时收拾房间都是另外一个人。还有李大哥,因为腿伤瘸了,老爷子就让他盯着收收那些店铺的租金。这些年虽然你二哥不去,但是老爷子的情况李嫂经常也会念叨一些。而且我想你二哥的情况其实那边也是知道些的吧。”

难怪!周逸云心想,难怪那个瘸子里每次在街上见到二哥都恭恭敬敬,还有二哥每次摊煎饼都不让李嫂找钱,应该也是想多帮帮他们。这么一想张伟父子人性都还不错啊,怎么就闹得父子反目面都不见了。

不行,一定要见到老爷子,至少周逸云觉得,以张伟为人和张老爷子做事,不应该落得现在这样的下场,或者他们之间却的只是一个契机。

除了周日,周二是学生们最喜欢的一天,原因只有一个:只上半天。

中午放学同学们都走的差不多了,孟岩背着书包看着沈慕诗慢慢吞吞的收拾着课桌上的东西。“你到底跟你爸妈说没说?”

“......”

“你看你扭扭捏捏的跟个小娘们儿似的”孟岩小声的嘟囔着。

“我本来就是!”沈慕诗一瞪眼孟岩便收了声只是呵呵笑着。

“说真的,你要是不去我就等补习完了去找你?”

“你敢?!”沈慕诗抓起书包甩在肩头。

“不信你就试试!”孟岩眨眼笑了笑,现在他知道沈慕诗根本不喜欢回家,更知道她最怕什么。

“试你个头,还不走?”只有骂他的时候,沈慕诗才觉得怒气有的地方可以发泄。

“去不去啊?!”孟岩还傻傻的追问。

“你在问不去了啊!”不搭理发愣的孟岩沈慕诗出了教室。

恍然大悟笑着追了出去,一前一后推车走出学校,又一前一后骑车到了孟岩家。

刘阳要买了菜才回来,孟岩掏出钥匙开门,周逸云从自家的房间出来招呼着孟岩:“小岩,借我身衣服。”才一说话间孟岩身后多了一个人,不就是前天和他一起去商业街的女孩吗?“啊哦....”

“哦你个头,要什么衣服?”孟岩回身站在沈慕诗身前挡住周逸云的视线。

“规矩点的衬衣,西裤!”周逸云这几年的衣服除了摊上的休闲,就是张伟送他的花花绿绿的衬衫,裤子除了瘦腿裤就是喇叭裤,没有一条是中规中矩的。“对了你鞋子多大码?”

“42!你也要?”

“要,一身!你先准备着,等会我找你拿。”朝孟岩挤了眼,周逸云转身回屋。

开开门,孟岩将沈慕诗请进房间:“你先坐会,我给他找衣服。”说着话打开衣柜的门,衣柜里应季的衣服都整整齐齐的挂着,孟岩随手拿了三件衬衣,白色粉色黄色,又找了黑色和藏蓝色两个颜色的裤子,再翻着柜子下面找了一双新皮鞋。

“你朋友?”沈慕诗问道,那男孩看着和孟岩年纪差不多,就是脸上的疤痕太吓人。

“对啊,你见过,那天商业街上我就是跟他说话,哦对当时他还裹着纱布。”

“就是你说学习比你还好的?”

“是他,你都没听我说完就走了。”孟岩抱怨着,见沈慕诗两手撑着沙发干坐着,于是打开电视。“你先看着,我把衣服给他拿过去。”

他是不想周逸云过来,万一哪句话说漏或者招了沈慕诗不高兴,自己又该倒霉了。

“白的,太素了,粉的还是新的呢?”周逸云挑着衣服。

“谁穿粉的啊,跟新郎官似的。”孟岩看着周逸云挑衣服,不时看着窗外,万一沈慕诗偷偷溜走呢。

“快了,我看这么下去你就快了,黄的过时了,头两年满大街的黄衣服。”最后周逸云还是拿起了粉色在身上比一比。裤子就黑色和粉色还搭一些,鞋子没的挑。整套穿上身上刚刚合适,不过效果还真有点像新郎官。

“你比我穿艳色好看。”孟岩点点头赞道。孟岩算是长的中规中矩,加上平时举止也多是少年态,穿艳些的色彩反而不好看,倒是周逸云长得一张又嘎又坏的笑脸,眉眼弯弯嘴角微向上翘,粉色穿他身上倒是显得多了几分灵动。

“这些你拿回去,赶紧回去吧,你看你心里都长草了。”周逸云把挑剩下的衣服掖进孟岩怀里,将孟岩推出房间。他又重新整理一下衣服,从柜子里拿出一条上面有鳄鱼图案扣的腰带将裤子系好。粉色衬衣笔挺西裤皮鞋擦的亮亮的,自己从来没这么装扮过,除了额头还没拆线的伤口看着比较突兀,从大衣柜的镜子看上去还真是精神。

从家出来就碰到刘阳拎着菜下班,迎面打了招呼,刘阳倒是还真没见过周逸云这样打扮,毕竟是从小看着周逸云长大,如果排除对他家父母不多的好感,云子还是挺让刘阳喜欢。她不由上下打量着:“云子,你这是干嘛去,穿这么精神。”

“孟婶,我去办事!”周逸云错开身子给刘阳让着路。

“这小子,真好看,跟小新郎官似的,我那还有领带,来给你系上。”

“别别别,我可不带,要说新郎官您家就快出了吧?还没给您道喜呢。”周逸云开着玩笑。

倒是刘阳误会是说孟军,于是接口道:“可不是,回头记得吃喜糖来。”说着话从心里笑道脸上。

周逸云一吐舌头,孟婶宠孟岩可是没边了,这才哪到哪啊,自己还是先走吧。

“这孩子跑真快!”刘阳笑着进屋,沈慕诗忙起身问好。

“小诗快坐,我马上给你们弄饭,你说这云子穿的还挺精神,小岩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衬衣,明天你也穿穿看。”

“瞧您这眼神儿,那我不就是我的吗,我穿不好看,太傻!”孟岩说着话接过刘阳手里拎的菜,帮她拿上小楼,娘儿两个有说有笑画面十分温馨,沈慕诗心里竟有着说不出的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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