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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初遇耿博远

还真别,耿博远本就练得一身的肌肉。

而且,这季节,衣服也不多,看起来还真像那会回事。

晓月和妖都只是笑笑,并没有回话。

李军也没理他,看着后面的欧阳颖道:“哟,这不是颖护士嘛,巧啊!”

欧阳颖听到耿博远的话,才算明白他是准备这么帮她抢李军呢。

她表示被他给打败了,在后面笑得肚子都快疼了。

“是啊,挺巧的,这个是我朋友耿博远,他这个人最喜欢搞怪了,晓月姐、妖,你们不要介意啊。”

妖道:“颖,这是你朋友啊,挺有意思的,这肌肉也挺有型的,弹性也不错。”

边她还边用手指在耿博远胸前戳着。

耿博远在出那句话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也感觉到晓月和妖刻意隐藏着的高手气息。

在妖伸出手指的时候他就暗中绷紧了肌肉心警备着,所以妖会感觉弹性不错。

欧阳颖道:“是啊,博远哥,我给介绍下,刚才话的就是妖,另一个是晓月姐,还有一个叫李军,都是我的朋友。”

刚才妖手指戳他时明显带着暗劲,显然是难得一见的高手。

此时听到李军的名字,他顿时想起一个人。

“你就是李军?你爷爷是沈老?”

“呵呵,是不是我看起来跟你听过的那个不太一样,有失望啊?”

耿博远没想到李军话这么直接,他心中确实有这种想法。

“呵呵,看来你也是个爽快人,我喜欢,实话,第一眼看到你我确实以为你就是一普通打工仔,现在我总算明白爷爷总是我不如你的原因了。”

“千万别这么,我们家老头子还经常在我面前夸你呢。”

欧阳颖道:“好了,这会这么客气了,博远哥,你刚才可是当面挖人家墙角呢!”

“额,颖,你能不当面揭我的短吗?”耿博远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引得几人咯咯的笑个不停。

这会正好也到饭,几人就近找了个饭店吃了顿,然后接着到处逛了起来。

下午有了耿博远做伴,李军也没那么无聊。

虽然两人对彼此具体的身份还不清楚,也不方便问。

但心里都明白对方也是为国家工作的,同为华夏最优秀的战士,他们当然不愁没话题聊。

将要分开的时候,耿博远将李军拉到一边。

“李军,我这次来中海只能呆一天,晚上就要回燕京了,我妹妹还有颖就麻烦你多照看着,别让她们被人欺负了,有机会回燕京记得找我,咱们好好喝几杯。”

李军道:“没问题,这边你就放心吧,咱们不去欺负别人就好了,这里又不像燕京有那么多级人物。”

“也对,不过就算在燕京又怎么样,咱们还能怕了谁?”

两人相视而笑,是啊,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那都是能在燕京排得上号的。

如果两个人一起,那都快可以在华夏横着走了。

耿洁接到她爷爷的电话有些意外,因为一般都是她打电话给她爷爷的,难道有什么事?

“喂,爷爷,想我啦?”

“是啊,能不想你嘛,这么久都不来看爷爷!”

“爷爷不是一直教导我们要以工作为重嘛,我这是在落实爷爷的指示精神呢!”

“丫头,还学会给爷爷戴高帽啦,呵呵,以工作为重没错,不过你也不了,个人问题也该解决了吧?”

“爷爷,我正在努力呢,这不没找到合适的嘛,您总不希望我随便嫁个阿猫阿狗的吧?”

“你的这是什么混账话,爷爷当然希望你嫁得好了,你真的还没找到合适的吗,我怎么听你最近跟个叫李军的年轻人走得比较近啊?”

耿洁不由脸一红,还好只是电话,也没人看见。

“爷爷你什么呢,我跟他只是有过一些工作上的接触而已,您也认识他?”

“很奇怪吗,他是你沈爷爷的干孙子,只不过你们一直没见过面而已,前两天我跟沈老头还准备把你许给这子呢,既然你没这意思,那这事就算了吧!”

“爷爷,你别急嘛,那个,,,沈爷爷怎么啊?”

耿洁这才知道李军的身份原来不比她差,她之前也怀疑过李军应该是哪个老爷子看重的人。

没想到竟然是沈爷爷的干孙子,那就更不能让他跑了。

“呵呵,就知道你丫头不实话,沈老头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啦,不过我可听那子身边围着的女人可不少,他的态度才是关键!”

“只要沈爷爷没意见就行,我可是您孙女,还怕拿不下一个李军?”

“我支持你,不行就想办法把生米先煮成熟饭,到时候爷爷替你做主。”

“爷爷,哪有你这样的,讨厌,不了,我挂电话了。”

耿老爷子放下电话,心道,生米煮成熟饭怎么啦,我当年就是被你奶奶这么拿下的。

丫头,这样的男人可不多,不抓紧就机会啦!

在送耿博远去机场折路上,耿洁道:“哥,听你今天见到李军了?”

“是啊,怎么啦?”

“觉得他怎么样,够格做你妹夫不?”

正喝着水的耿博远“噗”一下,将水全喷在前面挡风玻璃上。

他被呛得直咳嗽,心道这什么情况,先是颖,现在不会连妹妹也陷进去了吧?

耿洁有些莫名其妙,心道我不就问得直接了嘛,不用这么夸张吧?

“哥,你怎么啦,太夸张了吧这也?”

“咳咳,那个,,我现在脑子有乱,你容我先理理。”

“至于嘛,你妹妹我难得看上个男人,还想让你帮忙参考下呢,算了,还不如不问呢。”

“不是,你确定你要嫁给他?”

“当然了,虽然还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不过你觉得,就凭你妹妹我的魅力,他有不愿意的可能吗?再了,爷爷可是跟我过,我可是得到沈爷爷认可的,可由不得他。”

耿博远都快哭了,李军,你子到底有什么魔力?

单纯的颖沦陷就算了,连一向眼高于的妹妹也一副非他不嫁的模样。

好像这事爷爷也知道,不明白啊不明白!

他无奈的道:“既然你都决定了,哥支持你,要是他欺负你,跟哥,哥帮你教训他。”

“谢谢哥,就知道你最疼我了,不过他好像挺厉害,你打得过他吗?”

“这叫什么话,敢欺负我妹妹,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得打不是?”

......

罗伯茨一直没有再找到对龙凌云下手的机会。

他明白,想独享那三千万美金的巨额佣金是不可能的了。

于是他拿起电话拔通一个号码。

“嘿,老伙计,想吃大餐吗,带上他们几个,来华夏中海市吧,我请客!”

“又有大餐吃了,那真是太好了,我们会尽快赶过去的!”

挂掉电话,罗伯茨将手机卡取下来扔进下水道里。

这样的卡他刚来华夏的时候就准备了很多,无需登记身份,而且很便宜。

南太平洋的某个岛,一个欧洲男子收起手机。

他对一旁的金发比基尼美女道:“琳莎,去安排一下,我们要去一趟华夏。”

这是一个别墅内的露天泳池,他的名字叫莫瑞克。

在他身前,一个同样金发的女人正埋头在他两腿间活动着。

他时不时发出舒爽的呻&吟,刺激着面前的女人更为卖力。

在他附近还有好几拔人,都在做类似的事情。

那几个人都是这几年一直跟着他的,因为他能帮他们找到高报酬的活。

虽然这同样意味着高危险性,但他们都早习惯了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日子。

莫瑞克他们都和罗伯茨一样,曾经是各个国家的优秀战士,后来成为雇佣军。

而现在,他们什么都干,只要你出得起钱,他们可以帮你做很多事。

比如杀人,比如参与非洲国的政变。

这个岛是他们的基地,没任务的时候他们就在这里休整,过着奢靡的日子。

片刻之后,随着一声低吼,莫瑞克在女人的嘴里喷发,另一个女人赶紧帮他整理干净。

他大声道:“嘿,兄弟们,听我,又有活啦啦,这回是去华夏,听那是一个美丽而且神奇的国度,罗伯茨那家伙已经在那边等着了,今晚我们就动身前去跟他汇合!”

众人一听又来活了,顿时欢呼起来。

这里的日子虽然美好,但得有钱才行,所以他们需要去赚更多的钱来维持这里的开销。

如今这年头,他们这行竞争也是相当激烈,接到生意显然是令人兴奋的事。

......

刘大山是龙啸天手底下最好的两个保镖之一,另一个当然就是龙一了。

龙一负责保护龙凌云,而他一直跟在龙啸天身边。

这天晚上,他正要睡觉,手机响了。

是一条彩信,打开一看居然是他弟弟刘山被人捆了手脚扔在一个房间里的照片。

下面还有有一句:“想救你弟弟的命,明天我们去抓龙啸天的时候你就好好配合!”

刘大山父母早逝,他和弟弟依为命长大。

后来他进了部队,凭着出色的表现,加入南方的“中华利剑”特种部队。

服役五年,然而,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一次秘密任务失败,他不幸成为替罪羊。

被迫复原后,他只身来到中海。

因为一次街头见义勇为正好被路过的龙啸天看到,发现他身手过人便起了招揽之心。

正好他也需要一份工作,于是便跟在龙啸天身边当起保镖。

而他弟弟刘山随后也考入中海大学,现在是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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