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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第一百六十九章

“花、花花?”

叶见肉眼可见的浑身一震, 接着从脸颊开始一直红到了脖子,没入衣领看不见了。

厉敢天见叶见的反应,哪还有不明白, 在脸色微白的云兰与整个人通红的叶见之间来回看了, 拼命回想当初花花的样子。

白白软软的,香香的,眼睛很大, 圆圆的, 和家里养的小兔子很像,头上还绑着红绳子,扎了一个蝴蝶结。很活泼的小女孩,虽然穿着裙子,但是上树摸鸟蛋下河捞鱼都可以……

活泼……

厉敢天越想越心惊,看云兰清冷的样子,哪里活泼地起来?他只道是女大十八变,不曾想、不曾想根本就是认错了人吗?

一时之间无人说话, 最后还是韶斩不耐烦了, 皱着眉头道:“厉敢天,你认错了人还有理了吗?枉我师弟对你心心念念, 你还把他当做仇敌看?”

厉敢天当即否认,“没有!我只是……”

印在心里巧笑倩兮的小姑娘,与眼前被他嫉妒了三四年的叶见来回交替,一样的桃花眼,一样的酒窝, 一样的神情。记忆与现实逐渐重合在一起。

其实叶见的样子……变的不大啊。

他究竟是为什么没有把人认出来?

厉敢天恍恍惚惚地自问。

雷世苍见场面尴尬得很,挠了挠头,他结交的大都是江湖侠客,豪爽自在,也从未见过这种事情,一时之间无从下手,但是看着韶斩鼓起的脸颊,又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他想了想,自己也不会什么委婉地说话,就干脆直接说了。

“当年小叶兄弟出了叶家,为了提防被叶家寻找的人发现,就扮做女孩的样子,取名花花。”

叶见又忍不住脸上一热,尴尬道:“雷兄,我来说吧。”

当年他不堪嫡母压迫偷偷跑出叶家,怕被叶家家丁找到,还专程换了女孩的衣服,可是当年的情景,嫡母巴不得再也见不到他,怎么会出力真心寻找他,是他想当然,做多了。

闹出这样一出糊涂事。

……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吧。”

小孩面色严肃地摸了摸自己发鬓,头上歪歪忸怩地扎了两个包子,还系了瘦巴巴的蝴蝶结。

小孩相较于同龄人来说,委实是过于瘦小了,除了脸上有一点点婴儿肥,身上没有一点肉,也就是因为这身粗布短衣,能勉强遮挡一二。

这就是小时的叶见。

不能让人发现,所以要扮做女孩子,在外流浪,相貌不可惹眼,衣着不可光鲜。所以哪怕他手里拿着母亲留下的几钱银子并几十个铜板银镯子,也将自己打扮地像个小乞丐。

一把灰抹在脸上,看起来脏兮兮的。

“娘说她原先的家里有很多树,田里有地,山上有野菜还有兔子野鸡,应该饿不死我。”

叶见凭借母亲生前说过的只言片语,确定了要去的方向。

只是他不知道,乡下女孩不值钱,他的母亲就是被卖到叶家的,而一卖,就是几十天的车程。叶见不可能单凭一双脚走过去。

不过好在,他的目的也不一定是那只在梦中见过的老家,出了城,只要到远些的乡下就好。

偷偷跳到装菜的车厢,小跑着躲避也许对他有危险的人,徒步……一共三天,对一个孩子来说,委实是极大的痛苦,但是相比起在叶家的毒打侮辱,叶见只觉得连嗡嗡乱叫的蚊子都可爱起来。

对于打小被当做奴隶的孩子来说,这些路程其实也不算累。

反正喊累,也不会有人心疼他。

三天之后,叶见走到了一条小河旁。这里已经离城不算近了,任叶家怎么想,也不会想到,一个不过七八岁的孩子,能走得这样远。

叶见捧了一捧溪水去喝,漏得多,喝得少。在倒影中看见自己的样子,黑乎乎的,却咧开嘴笑了。

像这样,睡觉的时候不会被人一盆冷水泼醒,吃窝头野菜能一直吃到饱,不会被人打得连站都站不起来,更不会被嫡兄把自己犯的错推倒身上有口难言,何等自在。

听说武林有很多厉害的人,他要拜师学艺,学一身功夫,把当初打他骂他污蔑他的人全都打一遍,想想就觉得未来美好至极。

在叶见畅想美好未来的时候,响起来了幼童呼救的声音。

叶见刚一听见的时候,还愣了一下,没搞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了,等下一声再响起,幼童呼救的声音就弱了许多,叶见也顾不上别的,连忙跑了过去,看见水中央的泡泡也顾不上多想,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扑通半天,挣扎着将人捞了上来。

叶见的水性很好,任谁三天两头被人推到深池里,水性不好也活不到现在。但是叶见的身子弱,力气也小,毕竟没吃饱过几顿,落水幼童挣扎的时候差点没把他一块拽下去。

幼童就是厉敢天。

今天本是想摸几只螃蟹,好气一气老用螃蟹逗自己大哥,没想到一个不慎掉进了水里,那刹那武功内力尽数忘了干净,只有深深的惊恐。

我要死了吗?

他不是不知道这里人少得很,当初就是觉得这里螃蟹没有被人给摸走,才到了这样一个地方。为此,他还专程甩了自己的侍卫。

所以没人会知道他在这里,快要死了。

随着肺里的空气渐渐变少,他也逐渐体会到了绝望的滋味。

水从肺里灌进去的一刹那,他被人捞了上来。

被托到了岸上,他拼命地咳嗽,拼命地喘息,第一次觉得呼吸是如此重要的动作。

但是下一刻他却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

有人破水而出。

漫天水光折射着金色的阳光,星星点点,被扎地歪歪扭扭的蝴蝶结似乎有些碍事,被主人一把扯下,一头黑发张扬地散开又服帖地顺着瓷白的脸颊落下,于是溅落的水花就也裹挟着阳光跳跃在她周身。

她不是路人。

是书本里的精怪。

否则,怎么会让他心跳……不由自己。

“你、你是谁?”

“……”

“我叫厉敢天,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花花。我叫花花。”

……

毫无疑问,在厉敢天被侍从找到送回家之后,被愤怒的老父亲厉啸大骂了一顿,然后被母亲抱着心疼地差点哭出来,厉啸臭着脸把大儿子扔到祠堂去罚跪,当晚上端了一大盆螃蟹放在厉敢天面前,就是不让厉大哥吃。

热热闹闹的。

叶见有些羡慕。

这么想着,一只螃蟹就到了碗里。

“花花你吃!特别好吃的!”厉敢天期待地看着叶见。

厉母头疼地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哪有把一整只给小姑娘的。”

说着冲叶见笑了笑,给叶见夹了一个七宝莲花包,然后把螃蟹放到自己碗里,开始拆螃蟹。

一拉蟹腿,雪白的蟹肉就带了出来,一旁的婢女小厮端着水盆侍立一旁,显然是对厉母亲自下手习以为常了。

她将一个蟹钳递给叶见,“要吃酱料的话可以自己沾。”坚硬的壳已经被夹碎,稍稍一用力就可以掰开,露出里面的蟹肉。

叶见连忙道:“谢、谢谢夫人,我可以自己来。”

厉母温柔又坚定地摇摇头,笑道,“小姑娘的手那么嫩,要是被扎坏了怎么办。”

叶见拿着蟹钳脸都红透了,“夫人的手扎坏了怎么办……”他从未体会过这种关心,一时之间有些诚惶诚恐起来。

况且,他还是……

厉敢天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叶见微红的小脸,眼疾手快地从偷偷摸摸那螃蟹的大哥手里抢过一只螃蟹,用力将蟹腿拧了下来,“花花,吃我的!大哥最会吃螃蟹了,这一只一定肥!”

厉大哥的目光充满怨念。

厉父咳嗽了一声,眼里的目光看向厉大哥,厉大哥身子一僵,慢慢地缩了回去,对着螃蟹流口水,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叶见从未体会过这样的家庭氛围,却流连忘返。

……

“花花,这里真的有鸟蛋吗?”

厉敢天看着高耸的树有些傻眼,这先不说有没有鸟蛋,单说这高度……可怎么上去啊?这么高深的轻功,他、他还没学会……

叶见兴奋地仰头,像小猴子似的,动作灵巧地爬上了树,坐在树的枝丫上向厉敢天招手,“上来呀!”

厉敢天有点不好意思,“我轻功没你好,上不去。”

叶见惊讶,“我不会轻功啊,你会轻功吗?”

厉敢天比他还惊讶,“我会,但是也爬不上去的。你是怎么爬上去的?”

叶见又“噌噌噌”地爬下去,“这个就是爬树,很简单的,我教你啊。好厉害,你会轻功的话是不是以后就会成为大侠啊?”

厉敢天面对着叶见崇拜羡慕的目光有些脸红,“其实也不是很厉害,你要看吗?”

见叶见点头,厉敢天足尖一点,在叶见惊羡的目光中飞驰了出去。他像一只小鹰,飞向了远方,又回到了叶见身边,他额角有汗,脸上因为剧烈活动而发红,笑得灿烂。

“花花你想学吗?我教你啊!”

叶见眼前一亮,接着又摇了摇头,“我以后会拜师的。天天你记住,千万别的家里的秘籍告诉别人。”

厉敢天被训了,觉得有些委屈,“可是花花又不是别人。”

叶见愣在原地。

他见惯了来自同龄人的恶意,却不曾遇到有谁,会认认真真地将他划到自己的地盘里。

所以这份善意,就更不能被消耗。

叶见抿了抿唇,转移话题道:“要不要学爬树?很简单呦~这棵树这么高,咱们躺在上面都可以!”

“要!”

……

夜里,厉啸看着兴致勃勃地钻研着食谱的夫人,头疼又期待地道:“夫人,这么晚了,咱们是不是该睡了?”

厉母头都不抬,“当家的,你先睡罢,等我记过了这道鱼腹乾坤明日烧给你吃。”

面对如此贤惠的夫人,厉啸还能说什么呢?

厉啸含着热泪躺回了床上。

“说来,当家的,你不觉得小花花太瘦了吗?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小时候是遭了什么罪。你说我明日的补汤是做排骨山药还是熬只老母鸡?”厉母道。

厉啸摇摇头,想起夫人看不见,又出声道:“查不到这孩子的身份,不过咱们近处的几个村子,都重男轻女得厉害,花花连大名都没有,估计是小时候被磋磨的。”

叶府的家主花心至极,处处留情,但叶家主母厉害,怎么可能将私生子的事情宣扬出去。叶家主在外面的孩子多得是,但是住在叶府的,也不过是这一个叶见。不过是因为叶见是个男孩,而当年被强求的叶母,因为叶家主觉得新鲜,也着实宠爱。

可惜,依附于旁人的生存终究是不长久的,等那野外的花儿终于变成家养的,终于不对他的亲近排斥了,叶家主也就没了兴趣。

叶母失宠了。

叶家主母一直冷眼旁观,直到确认叶家主是没了兴致,就出手了。

因为这个女人,比谁都得宠,因此下场比谁都凄惨。哪怕这从头到尾都不是她想要的。

叶见因为是个男孩活了下来。

厉啸头枕着双手,看着床幔,道:“夫人,今天小天问我,能不能教花花习武。但是厉家功法不外传,不如把她收为义女吧?”

厉母闻言差点呛到,菜谱也不看了,拍到桌子上就向着厉啸走去。

厉啸看夫人气势汹汹的样子,连忙坐起来,解释道:“夫人你听我说,我看花花的品行,是个好孩子,而且……”

“我知道花花是好孩子!” 厉母打断厉啸的话,戳了一下相公的脑门,“你呀,你是想让小天长大之后恨你呀。”

她嗔怪道:“我自然知道,花花在外流浪,救了咱们的孩子,自然不能将人赶出去,但是一直留着做客也不是个办法,认做义女是最好的。”

厉啸摸摸额头,看着妻子细软的手指,不动神色地将妻子的手拉到掌心握着,“那怎么说?”

既然喜欢花花,这又是极好的选择,为何不愿意呢?

厉母嗔了厉啸一眼,最终还是没有把手抽出来,任由他握着,“你呀,就没看出来咱们儿子对人家小姑娘有意思吗?”

厉啸吓了一跳,接着就是无尽的怒火,“厉敢腾!他怎么敢……”

厉母没好气地拍了厉啸一下,“你想什么?!花花才八岁,小腾他都已经十八了。”

厉啸傻眼地眨眨眼睛,难道是二儿子?不对啊,小凌他都没见过花花,那剩下的只有……小天?

厉啸哭笑不得,“夫人,小天才九岁,哪里懂情情爱爱的东西。”

厉母托着脸,“这不是以防万一,万一你家儿子就是明白地比别人早呢?再说,当年是谁每次玩办家家酒都死活要和我扮夫妻的?”

厉啸咳了咳,似乎想起了什么,脸有点红,握着妻子的手,一本正经道:“那是应该以防万一。”

“德性~”

……

两人闹了一会,厉啸亲了亲妻子的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先走一步看一步吧,花花是个有主见的女孩,咱们家里未必留得住她。”

“花花既然想学武,不如我问问我的几位好友,看她能否入了那几人的眼。”

然而,叶见的经脉被毁过。

看过的人都摇头叹息,明明是上好的武学苗子,是在想不通,究竟是谁狠心至此。

后来,一巧合,江湖上的圣手毒医看见了叶见。

他说不是不能治,但是要一味药引,天山雪莲。

天山雪莲,解毒圣药,难得。

厉家刚好有三朵。

一朵供于祖祠堂,一朵供于长老会,一朵供于厉家少家主,也就是厉敢天。厉大哥因为拜师于华山,故而不为家主。

供于祠堂的,是等厉家危难救急用的。供于长老会,是为了防止厉家的这些前辈长老走火入魔。这两朵是万万不能动的。

厉敢天想要将自己的那一朵送给叶见,他想得很简单,花花想练武,天山雪莲能帮花花,那就把雪莲给他。

小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的,他没有想到有些沉重的“报恩”,而是觉得,既然花花想要,那就给他无妨。

可是不行。

厉家功法至刚至阳,需要阴凉之物中和,最好的就是天山雪莲。若是练到了极致又不服用,便会爆体而亡。旁人也就算了,但是厉敢天他的天赋太好,用别的药恐怕没有用。

一个是没有无法练功,一个是没有就会死,对于厉家人来说,很好抉择。

厉敢天偷偷将天山雪莲给了叶见。

叶见还了回去。

又过了两天,叶见提出了离开。

厉家很好,厉敢天很好,厉家人都很好,就是因为太好,所以在经历了雪莲事情之后,他不能再留下,免得厉家人心生愧疚。况且他还要去拜师学艺,去找那朵解毒的天山雪莲。因此哪怕当时厉啸提出了要收花花为养女的事情他也不会答应,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他的身份,更是因为他对厉家的喜爱甚至于眷恋。

他想与厉家,与厉敢天平等地交往下去。

然而,叶见想走,厉家舍不得,也放不下他。

那么小的孩子,怎么能让她独自外出呢?厉啸焦急地等着听风楼关于天山雪莲的回信,将叶见又留了几日。

直到叶见遇上了不懂侠客。

“哎呦,谁这么狠的心啊,小娃娃的这么好的根骨差点给毁了。”

“天山雪莲?正好啊,我这有嘛。”

“嗯……不错不错,悟性韧性都不错,小娃娃,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

因为有了师父,这次叶见离开,厉啸没有留人。他查了不懂侠客,却也没有查到这个人,由此可见,这人的武功之深,易容之精。

目光清正,内力精纯,做叶见的师父足够了。

只是厉敢天放不下。

最终,不懂侠客带着叶见,在厉家附近买了间草房,又足足住了一季。

当第一片雪花从天际落下,叶见也就启程了。

厉敢天自诩为男子汉,在叶见离开的时候却掉了金豆豆,带着哭腔将一块石头放在叶见手里,厉啸看着哭成花猫的儿子,又看看安慰着人的花花,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花、花花嗝!我听他们说你很久才能回来了,我……嗝!我怕以后我就认不出来你了,所以这个给你,以后我一看见就……嗝!就知道是你了。”厉敢天一边打着哭嗝一边坚持着说。

他给叶见的,是一块白色的石头。

小巧圆润,地质坚硬,表面光滑,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看着像是玉石,握在掌心是冰凉的,在一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一个“花”字,另一面是一朵长在云朵上的花。

笔画是很简单的,只是要在石头上刻出来,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工夫,怪不得厉敢天的眼圈都是黑的。

叶见握住石头沉默了,最终,他小心地将石头放进了随身带着的荷包里,然后将一枚玉佩递给了他。

很简单的样式,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圆,水头也不好,有些浑浊,唯一惹人注目的,就是玉佩上一层漂亮的包浆。

这是叶见的转运珠。

叶母没什么钱,但是叶见生人的时候,依旧是咬牙托人带了一枚,一直挂在叶见的脖子上,因为逃亡而放进荷包,现在被递向了厉敢天。

他认真地看着厉敢天的眉眼,突然笑了。

“花花?”厉敢天已经不哭了,但是眼睛肿地像核桃,明明脖子上戴着冰种帝王绿的玉佩,却将这块连几钱银子都当不了的玉佩小心翼翼地串到了颈上。

怎么会忘记他呢?

叶见迎着厉敢天疑惑的目光,笑着摇头。

不需要玉佩,他也依旧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的。

叶见是这么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相隔十二载,再次相遇,叶见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厉敢天。

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可惜现在的厉少侠,没有认出当年的花花。

任谁也不曾想到,当年活泼可爱的女孩,竟然会长成一个俊朗帅气的小伙子。

叶见是打算相认的,可是心有顾忌。因为当年虽说是不得已,也是骗了人的,他根本不是什么娇娇软软的小姑娘。

所以叶见打算,先用现在的身份,与他相交,熟识之后再说。

但是没等到熟识的一天,甚至他与以清冷闻名的云兰都打成一片,厉敢天都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而那块白石头,丢了。

他近乎疯狂地找,可是没找到。

后来,又遇见了厉敢天,他看向叶见的表情很凶,全然没有当年流着眼泪将石头递给他的软萌样子。他说他也喜欢云兰,要公平竞争,他们以后就是情敌了。

叶见傻眼了。

再后来,厉敢天与他几次相遇,两人一同御过敌,躲过追杀,酣畅淋漓地干了几架,在屋顶上对饮,慢慢慢慢,两人的关系好像也没有那么僵了,但是厉敢天从未因为旁的事主动找他,每每,都是因为云兰。

“你待云兰可是真心?”

“灵鹿仙子是怎么回事?绿美人和白美人又是怎么回事?!”

“我与云兰自小时便相识了,一别十二载。”

“叶见!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叶见,你既然心有密林,就别惦念着云兰!”

“你可有心吗?”

……

怎么没有心。

叶见花名远扬,百口莫辩,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何就突然成了江湖上的浪荡公子,处处留情,引得一干美人非他不嫁。

其实花名也没什么,若他没有心上人,任他清者自清,在厉敢天面前澄清之后,两人照样是兄弟。

可是叶见有心上人。

可是这个心上人,偏偏就是厉敢天。

幼时的温柔与温暖,长大并肩的挚友与宿敌,理应一生扶持或者相忘于江湖的兄弟,偏偏不知何时感情变了质。

许是背靠背对敌时彼此相合的呼吸,许是月下屋檐上共饮的一杯酒,许是两人一身狼狈冲出重围时心有灵犀的默契,许是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睁眼却发现自己被人背在背上,明明自己已经脱力,却近乎固执地背着他不径自离去。

倘若他在流浪时已在心上筑起千里之堤,那他不经意的种种就是小小的蚂蚁,初时不曾察觉,等到情意如潮水将他打得溃不成军,才发现那细小的蚁穴已经将他的长堤蛀空,面对他时不堪一击。

怎么没有心。

明明他的一颗真心都被占据,被捧着送到了罪魁祸首面前,偏偏他还全然不知。

可是要怎么说呢?

叶见以为,自己总可以与他慢慢相处,彼此之间慢慢了解,直到他中了剧毒,险些经脉尽断。

云兰将一瓶药送了过来。

她说这是天山雪莲所制。

叶见打了个激灵。

天山雪莲何等珍贵,当年不懂侠客戏他,要他长大之后游历四方,再还他一朵,他就当真找了许多年,但是不曾找见一朵。

因此,叶见不觉得这是某朵多出来的。

最近的,不就是厉敢天吗?

叶见一下子懵了。

雪莲给了他,那厉敢天怎么办?

他想去找他,但是没找见,江湖上关于厉敢天送珍草给情敌的事情一下子流传开来。

再相见,就是厉敢天站在台上,对他冷冷道,“叶见,可敢上来与我一战?”

***

厉敢天僵着身子不敢与叶见对视,大脑一片混乱。

就在刚刚,他的青梅变成了一个骗子,与他对峙被他嫉妒了三四年的情敌,变成了深深爱慕自己的竹马。

叶见小时候骗了自己,毫无疑问,但是自己却是实实在在地像是被什么蒙了心智似的,将他捧上来的一颗真心扔到了泥土里。

明明叶见暗示过很多次,但是他有了云兰就是花花的印象,故而将叶见的暗示全都无视了。他以为叶见对云兰有好感,就严防死打不说任何关于与“小时候的云兰”的故事。以至于叶见甚至都不知道花花的身份已经被云兰顶替。

厉敢天看向云兰,声音干哑。

“石头。把石头给我。”

云兰脸色苍白,看了厉敢天一眼,慢慢地从怀里拿出了那块作为相认证明的石头。

白色的,正面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花”,反面刻着一朵长在云上的花。

厉敢天默不作声地拿了过来,沉默地将它握在手里。

这块石头是属于“花花”的,可是花花本就是不存在的。

那这块石头,要给谁呢。

叶见露出一个苦笑,他看向云兰,“你接近我是早就设计好的?”

当年惊鸿一瞥,两人相谈甚欢,一度引为知己,直到两人之间流出流言蜚语,他才开始拉开距离,这时云兰却向他吐露了爱意。

既然无意,那就拉开距离。

谁曾想,这件事还是传了出去。

他一度觉得自己对不起云兰,却不曾想……

“流言是我传出去的。”云兰神色依旧淡淡的,脸色像是透明一样的苍白。

她仰着头看向天空的云朵,轻声道:“只要敢天视你为仇敌,那就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我是假的。”

云兰冲着叶见笑了笑,如同雪山初融,惊艳到了极点,却也让人心生不安。

“我归属于施己教。”

“首领派我接近你,搜取幽冥令。”

雷世苍与厉敢天猛地看向叶见,愕然。

“我下了蒙汗药给你,却没有找到类似的物件,直到翻到你的怀里的荷包,里面放着的石头。”

“幽冥令形态万千,这一块就是的话也不一定,所以我拿走了。”

“一次意外,石头被敢天发现了,我发现我知道了一个大秘密。”

“幽冥令既然不在你身上,那在厉家也说不定,所以我便扮做了花花。老话说,女大十八变,不会有人怀疑到我。”

“为了不让你们相见,所以我散出了流言。”

“冉苍与施己教有联系,一次他向施己教提出条件,要药材天山雪莲,于是任务给了我。”

叶见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可是声音中依旧带着丝丝的不可置信的颤抖。

“所以,你就给我下了毒?”

“没错。”

云兰竟然笑了一下。

“那天山雪莲只给了你半朵。”

厉敢天看向云兰,目光复杂,“你当时是花花,哪怕你直接向我要我也会给你,何必多此一举?”

让整个江湖都知道云兰从厉敢天手里拿了雪莲,然后转手将雪莲给了厉敢天的情敌。

云兰看他,摇头不语。

一旁一直静静看着的韶斩突然道:“因为你喜欢厉敢天。”

“因为喜欢这个混账东西,所以你害怕有一天小叶子会将事情告诉他。”

“你早就对小叶子动了杀心,你在动手之前大概在想,要是花花在厉混|球心里的地位不够,那就要不来天山雪莲,真正的花花死了,你取而代之就没了负担,要是花花在他心里地位够,你也可以自欺欺人,他喜欢的不是花花,而是你。”

想杀一个人,自然能找出一万种理由。

有些事情厉敢天看不明白,叶见也看不明白,可是韶斩可以。

唯独看不明白的,是厉敢天。

他有意的,究竟是花花,是叶见,还是云兰。

韶斩很是暴躁。

然后她想起了一个人。

她的洛洛弟弟。

要不要问问洛洛能不能看出来呢?

还有那幽冥令,自明日起武林盟就要开始组织了,一定会非常的……热闹。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避免厉少侠被打爆,提前说一声厉敢天从头到尾喜欢的都是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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