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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

那一年,我还年轻.年轻的时候,很多人会相信美好的东西,也会相信爱情,我也是.

那一年学校操场边有一棵樱桃树,春天时会开上密密的花,可是,开不长久,因为樱花本身的不济,也因为它长在了那些年少轻狂的孩子们身边.那时我喜欢打篮球,喜欢远射三分时球在空中飞行的弧度.我跳起来,落地,我的心中宁静地仿佛四月无风的湖面,我在等待球落网的那一瞬,一瞬的意气风发.那时流行看《灌篮高手》,于是我的哥们儿管我叫四井,她也这么叫,眉眼弯弯,很单纯的样子.我很喜欢看她笑,尤其是我得分的时候,如今想想,也许我是因此而喜欢打篮球.

那一年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朋友却多.“因为你老实,所以他们信任你。”她说。脸上有着认真的表情。

那一年我喜欢散步,在夕阳落山的时候.其实,我只有那时能散步,自修结束,这段时间够我从教室走到食堂,然后把那些渐凉的饭菜吃完,然后散步回教室继续自习.教室在西边,一直往前能够看到夕阳。她也住校,我会跟着她走,保持一定距离,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吃饭,最近的一次我看清了她吃荷包蛋加炒青菜.她爱把walkman塞在衣袋里,扯出耳线听歌,音量放的最响的时候我听到她听的是<大地的孩子>.她爱穿有大口袋的运动服,爱将手插在口袋里拖着鞋走路,有时会仰起头好象流鼻血的样子却从来没撞到过比她脑袋硬的东西.

其实,我离她最近的时候不超过10厘米,我坐在她的后排.

那一年,美术课学画素描,我喜欢铅笔笔摩擦纸的声音,因此我的素描总是得很高的分数.从静物画到模型,我总是一式两份,而且确认其中一张要与另一张要高明许多,否则她会拿着她的画指责老师不公,我很尊敬我的美术老师,于是我只能牺牲自己.不过当画到水彩时,我发现我开始厌恶美术了,我永远调不出需要的颜色,我的画纸总是狼籍不堪.作为回报,她帮我完成这些水彩作业.我画轮廓,她上色,她总是会细心地调两次色,但不管怎样,她眼中的颜色总是温和协调.我喜欢她调出的夕阳和天空的颜色,干净地像小时侯看的童话书。每次画完画,她的手指上都会沾上淡淡的颜料,斑斓的,她喜欢在桌面上玩1、2、3的手指游戏,手指跳动着,像一只只蝴蝶.她的画能得到比我的素描更高的分数,她会很得意地对我笑,然后让我请她吃早饭,可当我真的想请她吃时她却说她吃过了早饭,于是那天我吃了两盒酸奶两块蛋糕,我想她是爱吃的,因为我经常看到她去扔这种酸奶的盒子.

很快,两个学期的美术课结束,我们再也没有合作的机会.我保存了那些画,以便珍藏起那些像蝴蝶一样跳舞的美丽手指.不过,很久以后,我还是弄丢了它们.

那一年,学校的操场边有一个豁口,跳过去便可到达一处被废弃的工地,荒草丛生.偶尔会有球飞过墙,我们手一撑就跳过去,捡了球回来。课外活动时,我经常会匀出半节课,坐在那里一条矮墙上发呆.我想的并不很远,很多时候我会想起她的笑容,不是书上说的什么”巧笑嫣兮”,她并不美丽,不过却能笑地很生动,让我觉得周围的空气都会被她的笑容感动地甜蜜起来.能永远看到她的笑吗?这是我第一次想到天长地久.

有一次,一只排球飞过来,然后我就看到她很轻松地从豁口里跳进来.我看着她,看着她的马尾辫很俏皮地摇动了一下.她看到我,露出惊讶的表情.她说:四井,不去扣篮?我对她笑着摇摇头:很累.她很不以为然:课外活动越来越少了,以后没机会看你射三分了,去射两个给我看.她歪着头,顽皮地笑,露出牙齿.我就这样傻傻地跳下墙,跟她走出豁口.那一场篮球赛,我一个三分球都没丢进篮框.

春天来的时候,我喜欢经常路过樱桃树.会想起她,这样灿烂.她总是热热闹闹跑来跑去,很热心的样子,可她真的快乐吗?樱花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凋零,粗心的人会轻易错过它的花期.

那一年喜欢海子,喜欢他劈柴,喂马,周游世界的幸福.我在她身后说:春天了。她猛地回头,辫子扫过我的笔盒.很突然地,她说:这个冬天太长了,我长冻疮了.我哑口无言,我仔细地用夹子分清我的试卷,努力从这里越来越陌生的文字里寻找幸福.一直很想写:今天,我不关心试卷,我只想你。这个春天结束的时候,我们就要分班了.

那一年樱桃树开花了,稀稀落落.又下了一场雨,便凋零地差不多了.某一天路过它,我摘了一朵开的正好的樱花.我将它拿给她看,她喜欢了,嚷着让我给她,我看着她,突然很想逗她,便不给,我想她会说很多好话来换这朵花的.可是,她没有.她淡淡地转过身说:那就算了.我错愕了好一会儿,默默地将花夹入语文书.然后,忘记它.

终于分班了,我进了文科班,而她在理科班.高三上的时候,偶尔会有课外活动课,我打篮球,三分依然射地很准,而她拉着她的同学的手绕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走,说着话,很少笑了.

圣诞节的时候,我写了一张卡,走到她班级的门外,又径直往前走,走到校门,将信插入信件袋.我走回我的教室,遇见她,她对我淡淡地笑笑,走过去了.我突然转身就跑,取回那张贺卡.有些话,不该在现在说出,这样的日子,我只能关心我的试卷.我若无其事地再次与她擦肩,她没有抬头,如今她总是低着头走路,口袋里再也没有waikman.

最后一次遇见她是在考场外,她微闭着眼.我轻声叫她的名字,她仰起头,粲然一笑,说:好运.那一天下雨,她的微笑从我心上经过,留下了阳光的痕迹.那三天的考试,我发挥的很好.

那一年的春天,她曾说,樱花怎么开地这么美啊.那时我便想,若是十年后再看到它,它依然会如此天真地盛开一树吗?十年啊.

一直没再见她,一直没有参加同学会.大学的第一年打篮球扭伤了脚,此后就改玩乒乓了,我的乒乓也打地十分出色.然后,我有了女朋友,我们很相爱,会一起去遥远的地方旅行。那些美丽的蝴蝶渐渐在我回忆里褪色,淡淡地留下泛黄的痕迹。

还没到十年的时候,我便遇见了她,带着她的孩子,眉间有些疲惫之色.她先看见我,犹豫地打招呼,然后轻轻展颜,依稀存着当年的样子.问她过地怎样,她说就这样过着,还能怎样呢.年轻的时候会相信美好,渐渐长大时便会转而相信现实.生活,大抵如此.

学校早已搬迁,原址修起了公园,铺着大片的草皮。春天的阳光很温暖,有孩子放风筝,我坐在草坪边的石凳上微笑。我已经找不到当年种着樱桃树的地方.那本夹着一朵樱花的书更是早已不见踪影.

那一年的花开.那一年的深爱.那一年的,不再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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