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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建两所学院

理工男黄子琦,很清楚技术对于社会发展,国家富强意味着什么。对科技史有不少了解的他,也知道,中国从来不缺技术人才,但缺科学理论。明朝是中国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江西、湖南一带,在技术革新方面,尤其引领全国潮流。所以,看到宋应星领了一群技艺宗师来,他心中乐开了花,宗师啊,岂能只留某几个领域的一个宗师在思明府,赌注必须下大一点!在了解十几个人技艺领域之后,黄子琦给众人下了个套。

“众位叔伯,刚才你们说我随便挑三人,你们和我比,如果我赢了,便奉我为主,帮我做些事。如果我输了,你们各挑一本书走。我想,赌注再加大一些,我挑战你们中间的五个人,如果我赢了五人中的全部,你们倒不用奉我为主,仍旧以宋二叔为主,但你们十二人要唤来各自弟子,组织团队,在我思明府服务三年。当然,我们负责养你们,也会发不低于你们现在水平的工钱,你们只要按照我们的要求,帮我们尽心尽力做事情便好。如果我输了,我送你们一人五本技艺方面的书,然后每人偿银一百两,不知众位意下如何?”

这一群心高气傲的宗师,一听便哂笑起来,那白发老者说道,“你这小子,胆还挺肥,心也挺大,你可知道我们此次前来,虽有切蹉之意,但更在意的是想再寻摸几本书。你却想把我们按在思明府三年,小子,你可知道我们的技艺,在整个大明都是顶尖的,输定了的比试,你确定要这样比?”

“哈哈哈哈,还没有比,又怎么知道我输定了呢?”黄子琦却满不在意。

“好,这样也有趣,虽然明知道有点欺负小孩,不过能多比几项,也更热闹。这样吧,小子,你便挑五人比试,具体做什么,也由你来定,我们接着便是。当然,做什么的材料和人工,你得给我们配上啊。”

“哈哈,好啊,那第一个就挑李伯父你啦,你是做烟花的,肯定精研火药。我们便比试,谁做的火药,威力更大如何?”黄子琦看着那老者,笑着问。在刚才的介绍中,知道他叫李之烟,是来自袁州府萍乡县的烟花制作宗师。萍乡是闻名全国的烟花产地,此人既然能被宋应星称为宗师,肯定在这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枪打出头鸟,这老者很明显,在众人中年龄最大,威望仅次于宋应星了,所以他第一个便选这老者挑战。

“噢,你确定选我比做火药?小子,我可不仅仅是做烟花,我还为朝庭做火药啊,朝庭神机营、火器营三成火药,都由我李家一族供应,而且肯定是质量最好的火药。你这小子,我还是挺看好的,可不想你选错了啊。”

李之烟这样一说,旁边却有人不高兴了,“什么叫选错了,你李之烟的烟花造得好,就认为他选错了,难不成他选我们,便选对了?小子,你选他没错,我们这些人的技艺,更是复杂难懂,你选的时候,要小心着点。”这个说话的,却是来自湖广长沙府的兵器打造宗师欧阳炎。

可是,欧阳炎没想到,黄子琦一听他说完,便指着他说,“那第二个,便选欧阳大师你,我俩比试打造火枪,以谁的火枪射程远,威力大,精度高为胜负,欧阳大师可敢应下?”

欧阳炎脸一窘,不过很快便拍拍胸脯道,“有何不敢?”

第三人,黄子琦选了来自江西抚州府的建筑大师赖十茅,不过和前面两个的态度不太一样,黄子琦走过去,给他鞠了个躬,“赖大师,思明府虽然世袭传承已久,不过许多东西并没有建好。我久已想建两个大的学府,一个建在思明府城,一个建在江州城,专门招收十二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教授他们奇工技巧,以弘扬中华技艺,造福黎民百姓。但全府上下,能搬砖头的人固然很多,真正能设计、指挥、验核的人,只有我一个。我想和你一道,既比试建造技艺,同时又为思明府把两个学府建起来。只是建筑一事,旷日持久,不知大师你可愿意接受挑战?”

“噢,黄大人有此雅意,赖某当然愿意奉陪。只是,正如黄大人所言,建筑之事,旷日持久,我们这便不算比试,只要黄大人出工出料,我愿意带领弟子,来帮贵府建其中一所学府。这是积善行德之事,就不要用来作意气之争了。”赖十茅却不知,自己其实也掉到黄子琦陷阱里去了,他知道只要自己提出建学府,这些搞建筑的大师,基本上不会拒绝。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把读书学习看得非常重,即使自己无法到学校读书,但能为学校做点事,便会认为是积德之事。

更何况,这里还有真正的士大夫,肯定会帮腔,比如宋应各项。“赖兄此言甚善,修筑学府,福泽一方,乃我等分内之事,不可用此作意气之争。黄大人有此雅意,我等皆替思明百姓感激,思明地处偏远,学校不盛,确实需要多建学府,给孩子们更多学习机会。”宋应升见他们竟然做了这个约定,也向黄子琦长揖而拜,并极力赞同,然后转过头和宋应星说,“二弟啊,你也于建筑一途,多有涉猎,不论此次比试结果如何,你便也带一些人来,助黄大人建学府吧。”宋应升已经被朝庭委任到这里了,黄子琦既然没有拒绝朝庭的任命,就意味着他也是思明府一员,当然乐见这里兴办学校。宋应星本也是读书人,对此当然没有意见。

李之烟却急了,说道,“那黄大人,你却还得再找几人!”

这时,听闻有诸多宗师到来,匆匆赶来欲一睹盛况的覃兴海,在搞明白状况之后,却站出来说,“诸位,在下覃兴海,从黄大人的妹妹,黄大小姐那里,习得许多医术,最近正在研究如何治疗血吸虫病。不知我可否替黄大人选这位永州神医李天丸大师对阵?我们便以血吸虫病患治疗为题,比试一场?”

众人一听他说是和黄子琦妹妹说医的,在场众人对李天丸的医术很有信心,又想到医学一道,需要经验,黄子琦都这么小,他妹妹也有多大,他妹妹的弟子,那水平应该更高不到哪里去吧,便忙不迭点头同意,当然,除了李天丸天人。不过,一行伙伴都点头了,他硬着头皮也得应下这挑战。

“血吸虫病?”被挑战的李天丸,一听覃兴海说出病名,却眉头一皱,直觉要输,因为他居然不知道这个病,只能语带疑问地看着覃兴海。

覃兴海因为与黄一苗常接触,便接受了黄一苗的说法,倒忘了一般医书,并不这么称呼,便急忙解释道,“即医书所言是蛊胀之症,亦或俗称之大肚子病。”

“此病,可治?”李天丸却不知道,他这样一问,他的伙伴们都拍着额头,哀叹了起来。人家公开向你挑战了,你却问人家“此病可治?”这不相当于还没比,就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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