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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佣兵的烦恼

第一节

“你没有事吗?”

鲁格关心地看着少年,缓慢地问道,这并非他对少年有什么特别的好感,而是他作为一个羌人(注1)的本能,他善意地关问这个身材仅自己一半的少年。

疲倦地摇了摇头,李均避开了鲁格的关心,自从家乡的大屠杀之后,李均便跟随着追踪钟胡子的佣兵团四处流浪。佣兵团的首领不会考虑他是不是个孩子,考虑的只有他是不是个合格的战士——当他展现出在搜集情报和刺杀岗哨时大人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时,这个才九岁的男孩就完成了从孩子向战士的过渡。时间一转眼就是七年,无数次血与火中,李均都顽强地活了下来,这应该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战火中他眼睁睁看着战友们纷纷倒下,今天付出的任何感情在明天都有可能变成一捧黄土,所以,他几乎忘了正常人的感情,以至于他们这个小小佣兵团的首领,有着“肖双刀”的绰号的老佣兵肖林,曾经半是骄傲半是担忧地对人说:“我们那个小子,天生是一个战士,我想他根本不适合和平。”

李均离开鲁格,爬上一棵树闭住了眼,刚刚经过了数十里的山路,即使是惯于翻山的越人(注)也会有骨头散架的感觉,他很快就进入梦乡,这是五年来他所练出的绝招之一,任何情况下他都能立刻睡着。

鲁格则虔诚地跪在地上,将自己的额头贴近泥土,低声向地母女婧(注)祈祷着,这是羌人的一种习惯。

外围的两个岗哨为了抵抗睡神的诱惑,相互开着下流的玩笑,山泉与夏虫的合鸣,掩住了远方的声息。肖林绕着营地转了一圈,觉得没有什么异样,便放心地找了个草窝躺了下来,身为替金钱奔走的佣兵,这一次他卖命的陈**队在洪国内吃了一个大败仗,主力军团几乎被洪国全歼,他们不得不拼命逃走,越快离开洪国国境就越安全,对于佣兵,既没有人肯为之付出赎金,也没有人愿白养着这些危险人物,他们被捕往往意味着死路一条。

晚风在林木间掠过,枝叶的沙沙声开始盖过了山泉的呜咽,也让哨兵听不见逐渐逼近的危险的声音。

月光从枝节间渗在地面上,凭借此,偷袭者缓缓逼近了哨兵,他们手中的武器闪着寒意,最前的一个人作了个噤声的手式。

离哨兵越来越近,最前的那个人开始举起匕首。

“噗……”一声闷响,哨兵立刻将视线投了过来,发出警告的啸声。两枝箭从林间射了过来,当前的偷袭者狼狈地躲到树后去,回头大骂:“哪个混蛋在这个时侯放屁?”

“我。”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谁?”没有想到竟然真有人回答自己的问题,当前的偷袭者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用愤怒地目光向躲在树后的同伴扫视,同伴们露出头来面面相窥,个个摇头。

“是你吧,臭屁王?”当前的偷袭者充满威胁的目光落在一个有些臃肿的人,那人连忙摇着手中的刀说:“不是我,不是我……”

但他一紧张之下,“噗……”又是一声,这下众人都听得分明,十几双要杀人的眼睛盯在他身上,让他几乎哭了出来:“真的不是我……开始不是我,现在是我……但……”

没有等他说完,当前的偷袭者说:“不要多说,给你将功补过的机会,冲上去!”

臭屁王缩着脖子道:“冲过去会被射死的……”

当前的偷袭者挥着匕首说:“不冲过去,现在你就会被杀死!”

臭屁王畏惧地看着他手中的匕首,嘟哝着:“可是开始真不是我……”

“不是你是谁?”当前的偷袭者首领愤怒地问。

“我,我说了是我。”

众人这时听出来,这个声音是从偷袭者首领倚为屏障的树上传来。偷袭者首领摇头望去,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带着讥诮盯着他。

偷袭者首领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树上人手中的弓箭上,这么近的距离,对方只要一松弦立刻会射穿他的身体。他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哭了起来:“饶命,饶命……”

没料到这个偷袭者竟然如此不济,李均微怔了下,原来他也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原本有些威风的脸上此时却充满着惊恐,李均说:“叫你手下的人全放下武器。”

偷袭者首领大声说:“快放下武器,快放下武器!”

十多个偷袭者相互看了看,迟疑着扔下了手中的武器,其他佣兵将他们赶到了一起,肖林向李均伸了伸大拇指。

李均则象没事一样又闭起双眼,正这时,凄厉的惨叫声划破了夜空。

李均一翻身蹲在树上,箭在林间穿梭,不时有佣兵被射中时的惨叫,紧接着是各种光芒的道教魔法,蓝黑色的水系、暗黄的土系与绿色的木系魔法将佣兵们击得抬不起头。

李均将身体藏在枝叶中,以免被在远处袭击的敌人看见。伙伴和开始的那群偷袭者都伏在地上,要想扭转这不利的局面,要么得等对方法力用尽,要么得先下手杀了对方的施法者。

“为什么对方会如此不珍惜法力?”李均急速地转动着脑子,一个法师,即使是儒教的圣贤、道教的仙长、释教的活佛这样的终极法师,拥有的法力也是有限的,用尽之后必须恢复,对方如此不吝法力做并没有太大作用的攻击,应该另有目的。

肖林昂起头,向李均作了个手势,李均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图。对方原想乘夜暗袭,却没料到开始十多个偷袭者将佣兵惊醒,他们定然以为已经被发现,还没有来得及完成包围就开始攻击了,为了给迂回合围的同伴争取时间,对方队伍中的法师才会不惜耗损地使用法术。

李均如蛇般贴着树枝移向另一棵树,凭借着暗夜的掩护,他顺利地来到这棵更高大的树上,这时他已经看出了对方法师大致的方位,可能是三到四个道教法师,对于小队的佣兵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组合。李均瞄准法术的来处射出一箭,随着弓弦响起,那里传来一声闷哼,李均发出箭后立刻缩到树干后面,果然,几道光芒和箭影从他开始立着的地方掠了过去,击下一些碎叶。

为防止李均再次用箭袭击,大多数箭枝都飞向李均藏身之所,伏在地面的肖林发现压力有所减轻,向鲁格点了点头,鲁格庞大的身躯忽然立了起来,缩在他巨大的护盾之后向前突击,剩余的弓箭与魔法果然被这个庞大的目标吸引,肖林一翻身,与其他佣兵都匍伏向前。

“是羌人!”对方阵营中有人认出鲁格的身份,他们更不敢让鲁格接近,如果让力大无穷的羌人靠近,即使是混身盔甲的战士也可能一击便成一团碎肉。鲁格挥舞着巨盾左右格挡魔法,对方的弓箭即使射透他的盔甲也只能伤害他的皮毛,但除土系以外的五行魔法则不是他能抵抗的。

肖林与几个动作敏捷的佣兵已经大大拉近了与对手间的距离,正这时,他们身后传来了搏斗的声音,敌人的合围已经形成,没有必要再使用弓箭与魔法了。

当肖林发现周围足有几倍于己的一大片士兵时,心中知道这一次绝无幸免,他大吼道:“突围!”猛然从地上跃起,他面前的敌人没有想到他已经离得这么近,吓了一大跳,肖林的右手刀这时已经划破他的喉咙。

杀声立刻大作,被佣兵们俘虏的第一批偷袭者一开始茫然,那个臭屁王甚至坐在地上从怀里摸出了零食边吃边看,一面还在为双方加油。

第一批偷袭者的首领在地上拾起一柄刀,左盼右顾,正好一个佣兵与另一个士兵在他身边血战,他挥舞着刀在两人中间大叫:“加油!加油!再加油!”

正在生死拼杀的两人被他的大叫吓得一怔,相互望了眼,二人都以为这是对方的帮手,打定主意先解决这个看起来好收拾的家伙。于是两样武器同时向他攻了过来,第一批偷袭者首领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逃开,还没有喘口气,屁股上被不知哪方踹了一脚,丢了个狗啃泥,哀哀叫了起来:“完了,我被杀了……妈妈,快来呀……”

这人嗓门不小,他的哭声倒盖过了其他人拼杀的声音。双方战士都觉得既好气又好笑,战乱时代里流血亡命是平常的事,这些战士们也都习惯了掉头不皱眉的勇士,象这样无赖的人反而少见。

李均也不禁哑然,但这时不是他发笑的时侯,现在对方的弓箭手已经集中起来向他射击,树上已经成了最危险的地方,他从树上跳下来,扔掉了弓箭拔出了短箭。

七年的少年佣兵身涯,他虽然没有受什么正规的训练,但在这群玩命的佣兵身上,他还是学到了相当多实用的搏斗技巧,已经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了。

短剑在他手中几乎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他一伸手便刺进一个背对他的敌人后心,紧接着他又拉过这个敌人的尸体,用力一推撞向挥剑冲向他的另一个敌人,那个敌人还没来得及把同伴的尸体挪开,李均的身体已经冲动他身前,肋下一冷,短剑从锁甲缝隙刺入,那个敌人最后看见的只是李均冰冷的眼神。

混战中敌人无法随意使用杀伤性魔法,肖林的双刀象疾风般从一个又一个敌人喉间掠过,一口气斩杀了六个敌人后,对方发现这个佣兵首领的可怕,一个举着圆盾的军官阻住了他突围的脚步。

“冲!”肖林再次向佣兵们发出指令,左手刀向军官劈了过去,那军官挥盾架住这一刀,在肖林右手刀切出之前,他的剑悄然刺了出来。

肖林觉得左手巨震,刀几乎都无法拿住了,不得不后退闪身避过对手的剑,他喘了口气,右手刀全力砍向对手执剑的手,但又是一下巨震,对方的盾仿佛早在那儿等着一样。

暗自惊叹对方的力量,肖林挥了挥被震麻的右手,连连后退避让对方的猛攻。那个军官得势不饶人攻击向风一样一阵接着一阵,虽然肖林可以看到对方也在喘气,但攻势却没有丝毫减缓的样子。

“砰!”的声巨响,一只巨盾架住那个军官的圆盾,鲁格发出含糊的笑声,那个军官则哼了声向后连退,肖林蹲下身体,双刀左右同时攻向那军官的双脚,军官抢先出剑想阻住肖林的攻势,却又被鲁格的巨盾挡住。

但对方人更多,一拥便上来几个将肖林与鲁格分开,肖林回头一看己方的佣兵仍在作战的已经不多,只得发出第三个命令:“分散!”

李均与另两个佣兵组成小组,一起冲向肖林的相反方向。对方认定肖林是头目,对于这一边也没有太注意,但对方人多,很快李均与同伴便被分开了。李均听着同伴们一个个死前的惨叫,心中知道这次已经陷入了绝境。

鲁格意识到己方的危险,愤怒与绝望同时涌向他的心头,他的神志慢慢消失,双眼变成了恐怖的红色,围攻着他的士兵意识到他的变化,惊恐得不敢靠近他。鲁格忽然扔掉手中的盾与斧,用手捶打着自己的胸甲发出可怖的嚎叫声。

“发狂了……羌人发狂了!”士兵们开始混乱起来,第一批偷袭者的首领也停止了哭喊,看着鲁格挥动着双臂扑向士兵们,士兵本能地用武器去阻挡他,但击在鲁格身上仿佛没有任何效果,甚至连延迟一下鲁格的行动都不可能,两个倒楣的士兵的脖子被鲁格巨大的手掌卡住提了起来,才叫了两声颈骨便成了碎粉,鲁格挥舞着这两具尸体,愤怒地冲进了士兵群中。

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个发狂的羌人吸引,为了阻止他,军官们催促士兵将鲁格围住。第一批偷袭者的首领是最先意识到机会来临的人,悄悄往灌木丛中一钻,便不见了踪影,那个臭屁王也连滚带爬地脱离了这危险的地方。

大多数士兵都被派到肖林与鲁格那儿去了。李均发现敌人薄弱之处,这时不是讲义气的时侯,身为佣兵就应能跑就跑,只有在保证自己的前提下才能去救人,这是肖林多次的教诲。他连接刺死两个敌人后也消失在黑暗中。

总算脱离了战场,李均又敲敲绕了回来,他找到了一个上风向的地方,一口气连接点着了十几处火,片刻,山风夹着火焰扑向战场。

※※※※※

注(1):羌人:身材最高的一个人类种群,身高平均要比常人高一半,身体也极为强壮,性格却温和甚至有些迟钝,五行属性属土(土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他们的力量与忠诚是他们最可靠的实力,虽然在反应上有些慢,但他们绝不是笨人,因为自己的身材往往会把其他种族的人当孩子看待,当他们与越人走在一起时,往往会沦为越人指挥的对象,他们对此并不以为意,因为帮助和照顾他人,是这个种族的天性。但是,由于他们的强大攻防能力,特别是在受强烈刺激后狂暴状态下惊人的攻击力,他们往往成为各国战争中步兵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由于朴实,羌人信仰万物之母神女婧。

注():越人:身高只有常人的五分之三左右,原本生活在丘陵地带,在“百万耳朵”战争中散布到了世界各地,据说除了中平神洲外其他大洲也有分布,但被称为“矮人”,他们对自己的身高极为自信和骄傲,认为女神女婧在造人时先是精雕细琢地造出了身高不高的越人,后来女神厌倦了,就随意搓捏出了其他人类种族,因此,在创造制作上他们拥有其他任何种族所没有的天分。但是越人分裂成了两支,一类是住在深深的窑洞里的洞居越人,五行属性上属金(金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卓越的铸造大师;另一支在树上筑巢而居,五行属性属木(木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绝佳的机关设计者。两类越人之间虽然相互看不起和不信任,但能维持表面上的尊重与宽容,他们除了宗教信仰外,还信仰传说中的工匠之神公输盘。

注():女神女婧是所有人类共同的母亲,她用泥土创造了人类种族,又以身体堵住异界之门,化作了天上的群星。

第二节

山里的风向是变化不定的,火焰也被这变化不定的风时而带向东,时而扑向西。

天色近午的时侯,被自己放的火象熏兔子一样熏得晕头转向的李均,总算跌跌撞撞寻到了条山路,有了走出这无边林海的希望。

来到路旁的一条小溪边牛饮之后,李均苦恼地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且不谈破烂的衣衫与几乎看不出样式的盔甲,也不谈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灰垢,单是他的头发与眉毛,就让他觉得难以见人。

虽说佣兵没有那么多讲究,但无论是谁,头发烧掉了一大半,眉毛只剩下一条,走到哪儿都会觉得不自在。李均用溪水洗尽脸上的灰烬后叹了口气,对着自己的尊容发了片刻呆。

暂时是与肖林他们联系不上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那么,自己就必须一个人面对这世界了,以前也有过单独行动的时侯,但那时他知道身后有肖林等佣兵的支援,如今李均有些不知所措了。

一阵乱七八糟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李均警觉地拔出短剑,只见一个臃肿的身影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一头栽进小溪中,大口大口地喝着溪水,紧跟着又滚过来一个人,将头埋进溪水中狂饮。

灌足了水后,那个后来的人这才看到李均似的,发出惊叫:“啊……是你……”

李均早就认出这正是第一批偷袭他们的人,那个臭屁王和首领。他冷冷一瞥,摆出一副冷酷的样子,对付这两个人就是要吓唬他们。

但李均很快发现自己的错误,一个人如果头发半边长半边短,眉毛只有一根,无论他想装得多威严,结果只能是更让人捧腹,眼前这两个人便是一阵狂笑。

“笑什么?”李均抑制住自己心中的笑意,“你们自己相互看一看吧。”

首领和臭屁王相互看了看,先是笑得更响,但马上醒悟,在溪水中照了照,原来二人自己也同李均相差无几。

看着二人又转为愁眉苦脸,李均咳了声,心中拿定一个主意,他说:“你们两个,给我跪下!”

首领跳了起来:“凭什么?你一个人,我们有两个人,该你跪下!”

臭屁王眼中露出崇拜的神情:“老大说得对,我们两个还怕他一个吗?老大真是英勇无比!”仿佛是为了加强他话语的说服力,他身后还非常响地“噗”了一声。

李均与首领不约而同走向上风处,但这时风向突变,奇臭无比的气味在二人鼻端盘绕,如果不是早上没吃东西,二人肯定会立刻吐了出来。

在同臭屁王拉开足有三丈的距离后,李均开始晃动着手中的短剑,说:“给你们两个选择的余地,要么跪下,要么去死。”首领立刻想起夜晚中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心中开始迟疑起来。

臭屁王反应却没有那么快:“不怕,老大,你先上,我掩护。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也不下跪。”

首领向前冲了两步,看到李均眼中注意力开始收缩,首领大吼一声,卟地跪在地上哀求起来:“饶命!不要杀我,您大人大量,饶命啊!”

臭屁王先是怔了怔,马上也跪了下来:“老大,他是谁?”

首领谄媚地说:“这位就是名满天下英俊潇洒勇猛无敌的……的……”的了半晌,他才想起还不知道李均的名字,于是改口说:“英雄,请把您的大名告诉我们,好让我们以后到处去宣扬您的英雄事迹。”

臭屁王省悟到首领的意思,既然要留他们去宣扬,现在李均便不会杀他们。于是他也连声应和:“对,对,我一看英雄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物,瞧您……瞧您……”想了半天他也无法从自己那有限的脑袋中找出修饰的字句,只得变了个花样,“总之,如果我是女的,一定要献身于您。”

那个首领生怕落在臭屁王的后面,紧跟着说:“不过,虽然小人是男的,但如果英雄您感兴趣的话,小人也愿意献身……”一面说,一面还挤眉弄眼,向李均抛出个极具“魅力”的媚眼。

李均几乎吐了一地,他连忙向后又移了一段距离,确信这两个人不能碰着他,说:“哪个再胡扯就杀了他!反正留下一个就够了。”

首领瞪着臭屁王说:“听见没有,你还是自己去死吧,不要打扰我们的好事!是不是,英雄……”说后一句时,他“深情款款”的向李均望了过来,声音也变得“柔媚”无比。

一阵鸡皮疙瘩从脚跟一直传上李均的后脊,李均开始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这两个无赖用上。他冷冷哼了声,说:“都给我闭嘴!你们为什么偷袭我们?”

这两个怪人相互望了一眼,都没有回答。李均挥起短剑向前一个突击,马上又退了回去,两个怪人只觉得头上一凉,短剑贴着他们的头皮划过,两蓬断发从他们本就被烧掉了大半的头上落了下来。

臭屁王吓得忙指着首领说:“和我无关,不要杀我,是他的主意。”

首领眼珠乱转,但又无法反驳,只得解释说:“是我瞎了眼,把英雄你们当作强盗,想偷袭你们为民除害。”他故意将“为民除害”四字说得很响,脸上也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色。

李均仔细盘问,原来这个首领叫赵显,臭屁王倒真姓王,叫王尔雷,两人都是附近一个小城林州人,因为连年战乱,虽然属于洪国的林州没有直接遭受兵火,但也留下了许多无父无母的孤儿,赵显一伙都是如此,他们一直在林州城中乞讨偷摸为生,但最近和一个富商的儿子争地盘被赶出了林州,于是结伴在山野间抢掠,哪知道第一次出手就遇上了李均所属的佣兵团。

李均知道这附近有个小城,心里立刻踏实了些,象他这样单个的流浪者在乱世是不会受到怀疑的,他可以在城里打听肖林他们的消息。

“带我去林州。”李均以不容抗拒的口气命令。

赵显与王尔雷对望了一眼,赵显害怕地说:“这可麻烦,我们回林州会被姓原的杀死的。”

李均知道他所说的姓原的就是同他们抢地盘的原士海,淡淡地道:“不要紧,有我在,谁也不能杀你们。”

赵显心中忽然涌上一条妙计,连忙点头说:“是,是。”

※※※※※

林州虽然是个群山中的小城,但因为其他比较好走的交通线大多被战火所阻,这里就成了洪国首都海平城通往内地各国的一条要道,往来的商贾不少,也就带动了城市的经济。

走了足有半天,空着肚子的三人总算来到了林州,赵显一面带路一面盘算,不知怎么样才能利用李均去教训原士海。远远地看着城墙,他有了主意。

由于天色近晚了,到城外讨生活的人们纷纷回城,往来的客商也赶着进城投宿。李均一行人倒不显得孤单,但他们的狼狈模样,却让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赵显对李均说:“这个……李英雄,进城的时侯卫兵如果盘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李均微微怔了一下,这个他真没有考虑,如果直说自己是佣兵,只怕立刻会被猜出是打败了的陈国佣兵,立刻就会有大队人来捕捉,不直说,自己这副狼狈模样却是无论如何瞒不过的。

赵显见他一时没法回答,嘿嘿笑了起来:“不要紧,我有办法,但是这样的话,我说什么你可都得承认,否则就会被揭穿了。”

王尔雷颇有点担心地说:“老大,每次你说不要紧,我就觉得一定会要紧……”

赵显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闭上你的大嘴,否则有你好看!”

王尔雷果真闭上了嘴,但却抗议似的放了个响屁,很非常陶醉似地用力吸了口气。李均和赵显立刻远远躲开。

来到了城门口,哨兵果然对这三个奇形怪状的人特别注意,哨兵甲大声道:“你们三个,过来!”

赵显笑嘻嘻地来到他身前,说:“咦,原来是哨兵甲大叔啊,几天不见不认得我了?”

哨兵甲听了就来气:“什么?大叔就大叔,还哨兵甲大叔,那是作者偷懒给我取的名字,我的真名应该叫……应该叫……美男子!”

哨兵乙摇了摇头:“他名字那么土,太难听了,不如我的名字好。”

正狂吐的赵显惊讶地问:“你不是哨兵乙大叔吗,还有其他名字?”

哨兵乙骄傲地道:“那当然,作者那个笨蛋没办法想出名字,本天才当然能想出。”

赵显颇感兴趣了:“说来听听。”

“本天才已经说过了。”哨兵乙不太耐烦地说。

赵显还要说什么,哨兵美男子道:“他就叫本天才,一听就知道是个自大狂,不要理他。咦,你不是那个叫赵显的小流氓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哨兵本天才也奇怪地问:“看你们三个,怎么这个怪样子?”

王尔雷张开嘴准备回答,赵显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又闭上嘴。赵显傲然说:“这个样了不好吗?”

两个哨兵狂笑起来:“好啊,头发焦了大半,眉毛只剩半边,衣服可当鱼网,样子好得很啊。”周围围观的人听了,也都捧腹大笑起来。

赵显等他们笑够了,奋起他的大嗓门说:“所以你们都是土包子!我们这打扮是现在京城里最流行的模式,发型叫野火头,眉毛叫单月眉,衣服叫迎风衣!现在京城里的公子哥儿就流行这个!如果没有全套这样的装备,京城里的女孩子连正眼都不会瞧你一下!”

众人听了半信半疑,赵显又说:“有了这套装备,姑娘们投怀送抱就象飞蛾扑火,让你忙都忙不过来,你懂吗?谅你们也不懂,所以虽然你们一个是美男子一个是本天才,到现在还是光棍呢!”

两个哨兵听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本天才脑子转得快些,瞧见李均脸上带着不屑的笑意,忙岔开了话题:“你看起来很眼生,怎么会同赵显一伙?”

赵显一挺胸:“你不知道我是老大吗?这是我新收的小兄弟,带他到城里来看看,让他见见世面。”

美男子这时想的却是另外的事,与本天才嘀咕了几句,把赵显拉到了一边低声说:“赵显,告诉我你这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哪来的,我立刻就让你进城,否则你今天就别想过去。”

极力忍着心中的笑意,赵显开动脑筋告诉了两个哨兵方法,哨兵果然真放三人进了城去。

第二天这两位哨兵美男子和本天才果然全套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站了出来,而且大力宣扬在京城中这种打扮是如何流行,正好有远洋商人路过,把这全套行头都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那个世界中出了类叫“嬉皮士”的人,这是文外话,放过不提。

当三人来到一条小巷后,赵显与王尔雷开始捧腹狂笑,半天才缓过气来,赵显拍了拍李均的肩膀:“怎么样,我说了没问题就没问题吧。”

李均冷冷哼了声,虽然他年龄比这两人还要小上一些,虽然童年时他也是个喜欢搞笑的人物,但七年的佣兵生活,让他已经愉淡忘这些普通人的情感。赵显看到他阴沉着脸,恐惧又爬上了心间,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给他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

李均缓缓说:“你开始说我是你新收的小弟?”

赵显心中一凛,赔笑着说:“为了骗过哨兵,只有如此了,其实您才是老大,臭屁王,你说是不是?”

王尔雷眼光在两人脸上扫了扫,赶紧跪下说:“是,是,李大哥,你是我们的老大。”

赵显见这臭屁王又抢先了一步,也慌忙跪下来:“大哥,从今以后我们听你的,只要你一句话,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

李均开始觉得让这两个人带路是自己最大的不幸了。他愤怒地呸了声,转身便走,赵显与王尔雷立刻爬起来紧跟在他身后。

“再跟我,我就杀了你们。”李均被跟了片刻后回头恐吓道。

赵显却愁眉苦脸地指着自己身后:“不跟着你,他们马上就会杀了我们。”

李均早看到在赵显与王尔雷身后也跟着一批人,他说:“那我不管,我说了不许跟着我就不许跟!”

眼看着那群人围上来,赵显又开始利用他声音大的长处了:“原士海,你胆子不小啊,我们老大在这里,你还敢来!”

十多个人将三人围了起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躲得远远地道:“什么破老大,牛皮赵,那个看起来象只兔子(注1)的小子就是你新认的老大?”

原来三人进城的时侯,有小混混看到后通知了原士海,他听说只有三个人便带着这士多个打手来找赵显的麻烦,他蛮横惯了的,也不弄清楚李均是不是真的和赵显一伙的,一声令下:“打,打那个兔子。”

李均也不想对这些混混解释什么,他虽然没有系统地学习搏击,但在实战中得来的技巧是一般人难以抵挡的,更何况佣兵团的伙伴们平常相互交流技巧时他也学到不少,因此这十来个人他还没看在眼里。

得到原士海命令的混混们一拥而上,反而将赵显和王尔雷扔在一边,二人悄悄挪到一个便于逃跑的拐角,开始齐声喊起来:“一二、加油,一二、加油,老大老大,我们永远支持你!”

※※※※※

注1:神洲世界中称男妓为兔子。

第三节

李均在一拥而上的混混们围住他的时侯开始出手。

他用的是徒手搏斗术,释教僧侣最善于此。他不愿意惹太大的事情出来,默默**了从鲁格那里学来的“石盾诀”(注1),身体抗打击能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增加一倍。混混们打在他身上对他伤害不大,但他的反击,却不是混混们能够忍受的。

对手中没有真正学过搏斗技巧或者各派法术的人,李均的身影在他们中闪挪,偶尔落在他身上的拳脚也被石盾术消去了大半力量,这些辅助性的法术几乎无需什么准备时间就可以施放,虽然没有其他深奥法术那么大的危力,但也相当实用。在发现对手只是一般乌合之众后,李均拳打脚踢,开始予以回击了。

短暂的搏斗以李均击倒六个对手,其余的人都被吓跑为终点,当发现李均占了绝对优势时,原士海早就先一步溜走,赵显与王尔雷躲得太远,根本无法阻拦,他们只来得及向还在地上呻吟的几个混混踢上一脚。

带着令李均毛骨悚然的崇拜目光,赵显以甜得发腻的声音向李均说:“老大真是英勇无敌,天下第一英雄非老大你莫属。我真的好崇拜好崇拜你,老大,我发誓这一辈子都要紧紧跟随着你,作你的不贰之臣。”

王尔雷也来凑趣:“我也是我也是,我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李均差点没气死,一脚将王尔雷踢了个跟头,但这二人无论他如保驱赶就是跟着他,他也不可能真地把二人杀了,时间一长,他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哪里有投宿的客栈?”眼看天色暗了下来,小巷两旁人家纷纷亮起了灯火,李均终于想到现在最要紧的不是甩开这两个无赖。

“前面就有,前面就有。”赵显与王尔雷争先恐后地回答,在他们带领下,李均转出了小巷,进了专门的商业区“街市”(注)。林州城虽然不大,但街市却很繁华。长街的两边,高高低低的招牌挤得满满的,有不少三层以上的建筑;小商贩们的摊点也到处都是,虽然太阳已经落下,仍有不少商贩在叫卖。

李均对这样的景象非常陌生。自从当上佣兵后,他便淡忘了和平的生活,与佣兵团所经之地,虽然也有比林州要大的城市,但大多因兵火而衰败不堪。此时林州的平和繁荣,简直可以让居住在这里的人忘掉外面的世界的战争。不知为什么,李均却觉得不太适应这种没有杀机的环境。

“我们那个小子,天生是一个战士,我想他根本不适合和平。”肖林对他的评价浮现在他心中,他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又将这个想法甩开来,但对于佣兵团同伴们的下落不由得担心起来。

“就这家吧,老大。”赵显一连重复了几遍,李均才意识到他是在问自己,心中又浮起自嘲的笑意,原来自己真不太适应和平生活,才在街市上走了几步,反应就变得迟钝起来。

快步走进了这家挂着“林州第一楼”的招牌,实际上不过两层木结构楼房的客栈,招待一眼便看到三人的狼狈样子,拦住了他们。

“让开!”赵显的街头混混本色开始露了出来, “不认识我了?叫你们老板娘出来!”

身强力壮的招待伸手“挽”住赵显的胳膊,但很快就认出这个怪模怪样的家伙是谁,想来以前他们也没少吃过赵显的苦头,连忙松开了手。“牛皮赵,你怎么回来了?”

赵显并没有因为对方叫他绰号而觉得羞恼,相反他倒向李均笑了笑,显然对自己的“知名度”有些得意。那个招待很快将脸转向王尔雷,脸上的神色立刻变了:“臭屁王,你快些出去,如果你敢在这里放屁,我们马上把你扔出去。”

赵显伸手拦住他们:“别急别急,我们是来住店的,给我们三间最好的屋子,再炒几个菜。”

招待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显然是怕赵显住霸王店,李均冷冷哼了声,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枚金币(注三)扔向他:“这是预先付的饭钱。”

招待的脸立刻堆满了笑容,热情地问:“客人是在楼上用餐还是去房间里?”

“当然是楼上!”眼见李均掏出了金币,赵显几乎立刻后悔没有带他到林州最豪华的客栈。既然有个“财主”撑腰,怎么能不在大庭广众下显显。

对于此李均并不反对,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可以听到更多的消息。

上了二楼,李均随意点了几个菜,赵显还要了坛酒,很快饭菜上桌,三人也是饿急了,狼吞虎咽般将食物一扫而光,酒反而没有喝什么。且不谈他们的狼狈装束,三人的饿鬼模样立刻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喧乱的酒楼里食客不少,在摇曳的烛光下,食客们的脸都显得有些阴暗不定。李均肚子里略有些饱,警惕性便恢复过来,立刻注意到靠着窗的那一桌人在注意自己。

借着吃东西的动作,李均悄悄向赵显问:“认识那边的人吗?”

赵显顺着他的示意侧望了一眼,点点头:“认识,是城里的巡检(注4),他们和原士海是一伙的。”

李均逐渐对林州城感起兴趣了,战乱时期这个城仍能保持繁荣,恐怕有更深层的原因。他一面思考一面问:“听你说原士海是个富商之子,他为什么要同你们这些小混混抢地盘?”

赵显略有些尴尬,王尔雷闷声闷气地代他回答:“还不是老大吹牛说他是林州王,林州的什么事情他都知道,原士海不服气,就把我们赶走了。”

赵显干咳了两声,说:“我没有吹牛,林州城到处都有我们的兄弟,任何事情都瞒不过我。对了,现在我是老二了,老大是李大哥,哈哈。”

李均冷冷盯着他,很明显王尔雷的解释并不能说明问题,他又问:“原士海的父亲是什么人?”

赵显听到问起林州的人来,精神立刻振奋了:“原滑头啊,他是林州最有钱的商人,这里街市上的店铺,有五分之一是他开的,就是林州城城主,也要让他三分。”最后他还没有忘记给自己吹上一下,“因此,整个林州,敢同他们父子作对的,只有我一个。”

王尔雷不满地哼了声,小声嘀咕着“还有我”,李均没有理他,凭借佣兵伙伴们教他的经验,他知道问题可能出在哪,“那么,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该你知道的事情,关于原滑头的。”

赵显的脸色开始变化了,这一半是因为李均问到了要害,另一半是因为那四个巡检走了过来。

“你好啊,牛皮赵。”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巡检笑嘻嘻地对赵显说,“好几天不见,你躲哪去了?”

对于小流氓来说,地方的巡检是他们的天敌,赵显用最快的速度在脸上堆起了笑容:“巡检大哥,来来,一起吃吧。招待,再炒几个菜。”

挥手止住招待走过来,八字胡反复看了看李均这张生面孔,见他还只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就又转向赵显:“你是不是刚从老头岭过来?”

赵显眼珠不断转动,他们偷袭佣兵的地方确实叫老头岭,他习惯性地摇头要否认,八字胡脸上的笑意在他头摇起来的一瞬间凝固了:“不要否认,老头岭发了大火,你们又是被火烧了屁股的样子,否认也没有用。”

赵显偷瞄了李均一眼,见他仍是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于是又挤出了笑容:“是啊,老头岭一把火,我险些就被烧死了。”

八字胡按住桌子凑近过来低声说:“那么,你在那里看到打仗了吗?”

“打仗?不知道啊。”赵显呆了一呆,就是李显也几乎相信他全然不知,但八字胡的手却搭上了赵显的肩头,脸上的笑容变成了狞笑:“真的不知道?”

随着八字胡五指上青筋凸现,赵显发出凄惨的叫声:“放开我放开我……我说……”

楼里的食客们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李均仍旧不动声色,但心中开始飞快地转动,巡检对老头岭的战事关心得太过了。

“我们十几个兄弟在那打猎,后来听到杀声,刚想凑近去看,就被大火烧得四散奔逃,所以没有看到打仗……”

赵显说了三分实话七分假话,八字胡对此没有怀疑,他继续问:“那么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

“没有,我们逃命都来不及,巡检大哥,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八字胡回头向同伴笑了笑:“我说过不会有人混进来,那群佣兵完全完蛋。他们被陈国的狗子卖了,哈哈……”

他的最后一句话深深敲击在李均的心上,在陈国主力部队初战失利时,主帅下令各部分散突围,李均他们按指示翻山越岭退进苏国境内,但一路上总有人伏击,仿佛对方早知道他们的撤退路线似的。

强烈的悲哀感涌上李均的心头,很明显是陈国主帅出卖了他们,让他们作为诱饵吸引洪国的追兵。佣兵是为金钱而战,因此在交战国看来,他们不过是无关紧要的棋子。生当乱世,佣兵能相信和效忠的,只有金钱。

紧接着八字胡身后另一个巡检的笑语,使李均心中又升起新的疑惑,“把这个消息告诉原老板吧。”

李均看这四人走下了楼,低低地问:“这个原老板是不是你说的原滑头?”

赵显点头说:“就是原士海的老子。”

“你到底知道了他们什么?”李均的双眼放着亮亮的光芒,狠狠地盯着赵显,“如果你不说,我离开林州之后,他们还会来找你麻烦,到那时,你想死都难了。”

被李均齿缝间传来的阴冷寒意所惊,赵显打了个哆嗦,有些结巴地说:“我无意中发现,发现原滑头同陈国的人往来,他可能是陈国的奸细。”

“如果是这样,原滑头只不过怀疑你知道他的秘密吧,否则他一定会尽全力来杀你。”李均眼中的光芒开始消失,他没有再向赵显求证什么,倒是王尔雷问了句:“你为什么不早说?早说的话我们可以到城主大人去告密,还可以拿到奖金!”

赵显苦笑了:“我没有证据,城主大人会相信我们吗,我们只是小混混,在这乱世里,我们有什么值得信任的?”

李均心微 陈国的奸细竟然在洪国埋藏得这样深,当初定下这一步计划的人一定是个老谋深算的角色。

在一瞬间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感冲击了李均的心,这情感之强烈,让他不由得有些颤抖。刹那间他认识到,在这乱世中要想生存,仅仅作一个优秀的战士是不够的。他也可以用一些不是战场上的手段,为自己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世界。

少年的心,总是容易被新的主意所激励,而且总是急不可待地将自己的新想法付诸实践。李均深深吸了口气,酒楼上的空气有些浑浊,又带有些烧酒的烈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少年心中腾腾燃起的野心。

“老大,你一定要帮我想个办法。”仿佛看出了李均心中的动荡,赵显的主意进一步促成了李均的计划,“最好是干掉原滑头一家人。”

“需要有人手。”李均心中在一瞬间作出决定,他将把这小小的林州城作为他试验的场所,但也同时意识到自己现在最缺的是什么。他看了看眼前这两个略大于自己的少年,微微叹息了声。

“你们对我不是洪国人在意吗?”李均对这两个目前可以找到的人进行最后测试。

“国家只对那些有财有势的大人物才有用吧。”王尔雷简单的一句话,却将千万年来神洲世界的一个事实揭露出来,“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国家有什么好处?”

李均几乎用不敢置信的眼光看着这个有些胖的人,微微一笑说:“现在的国家,只对有财有势的大人物有用……”他又咽下剩余的半句话,转过头对赵显说:“你还能找到多少人?”

赵显怔了一下,问:“怎么?”

李均面无表情地说:“解决你们的烦恼。”

赵显欣喜若狂,他已经对李均的实力深信不疑,甚至以为传奇小说中的屠龙英雄也不会比李均更强,他与王尔雷相互击了下掌,然后回答说:“林州城里的大小流浪汉都是我们的人,我们自有一套联系方法。”

心里微吃了一惊,在这瞬间李均体会道城市中流浪者的能力。李均一面盘算着一面露出冰冷的笑意:“记住,你们一切要听我的,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赵显身上冒出了冷汗,他知道这个外表童稚的少年,绝对是说到做到的,但现在,他已经别无选择。

※※※※※

注1:羌人所会的少数法术之一,五行属性为土,能够在暂时间内加强身体的抗击打能力。

注:神洲世界是农本主义的世界,对于工商业者向来比较轻视,因此将工商业区和服务业区同居民区隔开,称之为“街市”。直到千年战争后期,和平军意识到工商业者的潜在力量才逐渐废止。

注:由于神洲世界小国林立,各国货币都不相同,为了便于结算,民间流行着将金或银等贵重金属铸成圆饼状进行流通,大小重量有明确的规定。到了千年战争后期,各国政府,特别是拥有金银矿的政府纷纷铸起金银币,但能够在整个神洲世界流通的,只有拥有最大金、银矿藏的岚国铸币,李均付的就是这种银币。兑换比例约是一枚金币等于十六枚银币等于二百五十六枚铜币。

注4:神洲低层的治安官员,相当于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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