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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绝不会喜欢温世卿

袁一帧得意的脸庞浮出得意的笑,自从穿越以来姐好像就喝了黄金茅台酒,吃了黄金搭档,补铁补锌又补钙,从此就不知道走了什么黄金运气,一路飞黄腾达,先做公主在做城主,稍微加把劲,能做武则天,又好像吃了绿箭口香糖,无论走到哪里都飘出醉人的薄荷香气,熏得蝴蝶热烈欢迎姐,蚊子不敢再咬姐,哈哈哈,现在姐是腰不酸背不痛,走路也有劲了,都已经学会骑马了,这不是一个网络沉迷者的自恋,而是绝对真实事情,这种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的绝高境界,一般人是不会达到的,姐是救世主,没有姐有些人就活不下去,先前救了地下城上千兄弟的性命不说,眼前的温世卿就等着自己给他接氧气,温世卿啊温世卿,叫你的嘴不积德,听没听过网络名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哼,遭报应了吧,哈哈哈……你没有看见吧,姐的嘴都乐歪了。

“求求公主,求求公主,您就发发善心救救我们家大少爷吧,从前我们少爷多有得罪之处,红霜在这儿给您赔罪了,公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求求公主……”红霜已经磕了无数个头。

切,什么大人不计小人过,姐可不是什么大人,姐是小人,有恩必还,有仇必报,就算姐和温世卿没有仇,也不能你说让姐救人姐就救人,那多没有面子,姐现在的身份是尊贵的公主,岂能容你随便差使,袁一帧心中极度不爽,上次为救这对狗男女被揍成猪头,最后还被骂成窃夫小贼,“不是还有二十天的时间啊,早着呢,不急不急。”

“公主明察,现在已经过了十八天了,就剩下两天的时间,后天若是公主再不出现,皇上真的会处死大少爷的。”红霜情急之下只知道狠命磕头。

“后天,那也不是很急啊,你也累了一天,不如早早睡觉去。”袁一帧毫不在意的说。

“公住若能救得大少爷,红薯不要任何名分。”红霜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姐管你要不要名分,听你的意思是要把温世卿让给姐,我呸,你们爱你们的,关姐什么事情,姐贴张皇榜告示天下要招驸马,那还不是什么青年才俊、什么风一般的男子、什么花样美男排着队来仍任由姐随意挑选。姐才不喜欢温世卿,以为长得帅,是不是天下女人就都该喜欢他?袁一帧不想继续和红霜扯许多, “来人啊,弄点好吃的给这位姑娘,然后让她好好休息。”

“求求公主,求求公主,一定要救大少爷……”红霜是绝对不会放过这根救命稻草的。

“去吧去吧,本公主、本城主要睡觉了。”袁一帧说完不再看红霜,示意一名侍女将她拉了出去。

公主,公主……”红霜还是罗里吧嗦地说个没完,可是侍女的力气特别大,三两下就将她拖出了袁一帧的房间。

妈的巴子,这些人天天把姐的头都搞大了,金兰绪的终身大事还没有解决,又冒出个温世卿等着姐救命,姐真的比联合国秘书长还要忙了,难道姐以牺牲性命的代价穿越而来就是帮助这些笨蛋的?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就温世卿,虽然他对姐有些过激的看法,可姐总不能够见死不救啊,那不是姐做人的风格,谁让姐天生侠义,一颗心软软的,妈的,怎么这次还带点酸酸的,他长得那样帅,老袁又将他指婚与姐,他原本就该是姐最爱爱的好老公,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他要先一步喜欢别人?作孽作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喜欢的人喜欢别人,心爱的人不爱自己,滚滚滚,谁说姐爱他了?温世卿就是古往今来、上天入地、穿越上下五千年、在整个帅男界、乃至整个人类社会中最傻最孬最痴最呆的一个,比金兰绪还差劲,好歹人家喜欢的是堂堂地下城主、打击洋人鬼子、以一套流苏拳名震天下的老英雄殷十三的女儿,而温世卿喜欢的不过是一个伺候人的小丫鬟,唉,品味实在是太差劲了,用小指头想一想,姐也不会喜欢品味这么差的人,要时刻记得,姐是公主,和白雪公主一样高贵,只爱骑着白马的王子。妈的妈的,说了姐不喜欢她,可是姐都心情却怎么这么酸溜溜的,就像吃多了溜溜梅一样。“难道我真的喜欢他?”袁一帧昧着良心回答自己说:“不可能的,我怎么会这么贱,想穿越前我貌美如花,倾城倾国、闭月羞花,学校的小帅男,职场上魄力十足的魅力男人,还有专门在网上勾引女人的花花公子,见到我之后都是一颗痴心绝不改变,我都从来没有轻易动过真情,难道我真会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老婆都大肚子的男人?妈的,那我不是成人人喊打的贱小三了?我呸,我才不会做小三,天下男人死光了,宁愿剃个光头做尼姑,绝不会喜欢温世卿。”袁一帧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思考,最后越想越乱,感情的事情就是斩不断理换乱,才下心头又上眉头,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举杯销愁愁更愁,你的心里究竟爱着谁,大家能不能一起慢慢变老,不想不想了,姐是公主,还愁找不到白马王子,真是的。看在红霜磕头磕得发晕的份上,姐还是先发发善心,做了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救了温世卿再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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