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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金童

这小镇离长安城不过大半日的路程,只是地方比较偏僻,物资并不丰富。偏偏又还是从长安通往洛阳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人又多。

治安十分的不好。

这镇子上原来听说也是很兴旺,只是近几年好像治安越发不好,许多的人家都搬到别处去过安生的日子了。如今住下了的都是些酒肆客栈,为的就是挣些过路客人的钱。

这日晨光熹微,街道上却有了不少人。都是来围观白面刀打人的。

白绵刀,原来并不叫白绵刀,他十多年前来这镇子上开了这个酒肆,那时候他还是叫白面,这人心狠手辣,见钱眼开,心肠比谁都硬。

几年前他还是在这里开的馒头铺子,那时候过路的不仅有些客商,还有不少的乞丐。有个小乞丐饿极了,在他的馒头铺子里抓了馒头就跑。

白老板一刀就砍下了他的一只手。

再也没有人敢偷白老板家馒头。

连一根针也不敢。

白老板也就好多年都没有去打人了,也没有砍下别人的手了。

今天却是有个不长眼的小贼竟然敢吃了他家的东西不给钱。

“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店小二白七躲在人群里,叽叽咕咕的说,他家老板手下有那么多的人,每一个都是能拉开五百斤大弓的大汉,这小子竟然还敢动手。

有人拍拍他的肩膀,他回头,却是个小女孩。

白七和气的笑道:“姑娘你找我。”

那姑娘道:“我问你,你们老板这么打人就不怕把人给打死了。”

白起道:“这,打死了也是他活该啊。谁让他吃了东西不给钱。”

小姑娘道:“他吃了多少钱,我来给。”

白起又往人群里面缩了缩:“不敢啊,姑娘,你还是自己和我们老板说去吧。”

白老板当然不在。

那三个大汉中最胖的那个一脚把已经被打得头昏眼花的小贼踢到三步开外,小贼一口血喷的地上,围观的人们吓得叫起来。

那最高瘦的道:“我们老板说了,这等下流胚子,打死了活该,我们兄弟也多日没有人来练练手了。”

却听见有人叫道:“你要练手为什么不去找三个和你们一样强壮的人来,为什么要找一个已经受了伤的人来。”

大家都冲着声音看去,竟然是个小女孩。她手里还抱着一把剑,木头做的剑。

那胖大汉凶恶的道:“你是个什么东西。”

小女孩道:“我是个人。”

高瘦的道:“呸,我们是问你,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报上名来,大爷的闲事,也是你能管的。”

小女孩摇头道:“我不是野丫头,我的名号,说了只怕吓死你,所以我还是不要说的好。”

那大汉惊怒不已。

小女孩又说道:“这人被你打的半死,我看,你们还是好好放了人家,你们使的功夫我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不过是一些蛮力,我现在已经十六岁了。”

三个大汉现在已经不想要废话了,他们只想现在就砍死了这小丫头,他们是白老板重金请来的,平日里在这镇上威风的不得了,这平白冒出来的丫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羞辱他们。

“小丫头,我们也不欺负你,你要是能打得过我,我就把这人放了。”胖大汉道。

小女孩道:“打架多不好,我要是把你给大伤了怎么好,我们还是比比别的吧。”她说着就一跃到了酒肆的楼顶,一把将酒帆摘了下来。

她道:“你们三个若能从我手上把酒帆拿走,这人就随便你们打死。”

她此刻就站在酒肆的楼上。酒肆一共三层。三个大汉是怎么也不能上去的,他们只能瞪大了眼睛,和那些围观的人一起去看着她。

胖大汉道:“小丫头,你和我们比轻功,我们是比不过你们,但是打架,你可就不一定能比的过我们了。”

小女孩道:“你说了不算,还是让他来说吧。”她伸手去指指那个瘦高个。

瘦高个眯着眼睛,极力显出一个并不难看的笑容出来,他道:“不错,我的确是不能说什么了,姑娘的轻功的确是在我们之上,只是,这人是个下流的小贼,我们兄弟也不敢放了,姑娘若是想要带走他,还是要打过我们才行。”

小女孩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我是不得不对你们动手了。”

她说完右手一扔,手里的酒帆就狠狠的插在了那胖子的脚边。她笑道:“胖子,你家老板的酒帆还在这里,你先把他拔起来,挂了上去才好。”

胖大汉狠狠瞪她一眼,她已经突然的又跃到了他的面前。

胖大汉伸手去把酒帆。

酒帆从那么高的地方扎下来,就是这女孩子真有什么神力,这么远下来,力道也已经轻了。

可是他拔不动。

酒帆就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

他抬头,小女孩的手已经轻轻的放在了他的酒帆上面。

她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笑。

众人看着这大汉如今的模样,都不由感叹,原来这小女孩竟然是个这么厉害的角色。

流苏也没有想到非乐和刘健会跟着自己离开,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霍去病会把自己的终极跟班赵恪派来保护非乐。

流苏给刘健留了一封信,然后就离开了,结果当天下午非乐竟然拉着刘健追了来,说要一起游荡江湖,做一个游侠。

这还不算要命,要命的是当天晚上霍去病又杀了来,当机立断要赵恪跟着一起。

结果就是她本来想要潇洒的离开长安城,现在带了这几个倒霉孩子。

客栈里已经是大太阳了,流苏趴在楼上的拉杆上等人,非乐出去买个吃的,到了现在也没回来。

等到了她几乎是饿的不行的时候,非乐终于带着那个破破烂烂的少年回来了。

赵恪看着那救回来的少年,少年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睛是碧色的。头发带着些黄色而且卷曲。这是个番邦人!

刘建和流苏面面相觑。这少年衣衫破烂,却能看出是上好的料子。上哪里找来这么个拖累,来路不明况且还是个异国人。

“你是怎么遇到他的?”流苏问。

非乐笑道:“你猜。”

流苏道:“我不猜。”

非乐只好自己把救人的经过说了。

赵恪似乎不喜欢异族人,因而脸色不好:“你就不怕他是匈奴细作,带他回来做什么?”

刘建看了看那异族少年,轻轻道:“这小子应该不是坏人吧。”那少年眉目俊秀,长相十分好看,一双眼睛好似蓝色的珠子,真真是个异族美少年。

非乐头疼,赵恪跟着霍去病久了,被他传染,见谁都像是细作。

非乐拉着流苏求救,赵恪奉霍去病命跟着他们,发言权不小,他不同意,就没法收留人家。

流苏正犹豫间。

那少年看着四人,澄澈的眼睛里溢出点点的笑意。

他说:“各位,我叫金童,我不是坏人,我和家仆走散了,身上的钱都让人骗走了。”他指指非乐,“是她救了我,我会报答你们的。”

他会说汉话,而且很流利,赵恪不禁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默默的不说话。

他品行端正忠厚,方才以为人家不懂汉话,怀疑人家是细作,没想到人家听得明明白白,他就觉得对不起人家,好像干了什么坏事被人抓个正着。

他这愧疚之情一出来,也就不好和非乐再僵持,只能同意了。

金童是匈奴人,带着家仆和货物来到大汉来做生意,结果碰到了流匪,货物钱财都没有了,连家仆也都散了,实在是可怜。

流苏四人要去代郡,金童要回匈奴,算是同路,好在他会汉话,一路上交流倒也方便。

流苏对金童倒没什么大意见,她反正是要找个机会扔了这群人自己走,那个金童根本就不是非乐和赵恪的对手,随便他们折腾。

只是赵恪这家伙老实过了头,这点小事都能愧疚,看得流苏瘆得慌,这人不仅跟着霍去病久了脾气变得一样,连脑子也跟着一起坏掉了。

说来奇怪,流苏认识霍去病也不久,见面的时候也不多,但怎么就像是很熟悉一样?

根据流苏两世为人的经验,霍去病是她见过的人里最干净的一个,非乐说他心思难猜,照流苏的推断,他压根就没有心思,好像干净的有点不太正常。

说话一板一眼,做事一板一眼,就连吃饭,也是一个样子,那天在黄帝庙一起吃早饭,流苏亲眼看着他一粒一粒把食盒里的豆子挑出来放到了赵恪的碗里,跟小朋友挑辣椒一样。

而表情跟下军令一样的严肃而不容拒绝,然后又带了一点点的愧疚。

流苏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他讨厌吃豆子。

他不是心思难猜,是太好猜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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