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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喜欢

非乐买了一只鸡回来准备让流苏做成烤鸡,客栈的伙食很差,大家都吃成一脸的菜色了。

她欢欢喜喜的进门,就看见了一个头发编成辫子的外邦人,长的一副凶相。

非乐狐疑的看看金童。

金童解释,这人是他的家臣,从匈奴来的,要接他回家。

非乐道喜。

金童的脸上却无喜色,他看看自己的这些汉人朋友,觉得离开是一见很难的事情。他们相识不过只有十来天,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命中注定了要相识,出奇的相见恨晚,情投意合。

奈何他的父亲要他回去,哥哥已经在父亲面前进了不少的谗言,再不回去,他恐怕就回不去了。

他面带希望的看着非乐:“你愿意去我们大草原上做客吗。”他眼神带着渴求,不肯从非乐的面色移动分毫。

非乐一呆,去匈奴?天哪,霍去病明年就要去打匈奴啊,难道要霍去病把她给拖回来,再说她去草原干什么,那里饭不好吃,还看不到师父,明年也不能送霍去病出征。

非乐傻笑了半天:“我,我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金童大叫:“你不愿意?流苏,你也不愿意是不是?”

流苏淡淡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抱歉,我不能跟你去匈奴。”

金童伤心欲绝,冲过去抓住流苏的手:“为什么,你就不能再想想吗。”他力气甚大,流苏被他抓的手生疼。

赵恪一个箭步抓开金童,把他扔出老远。他的那个匈奴仆人扶起他:“王子,我们的人都已经在等候了,以后有机会你还可以来大汉,还可以再见面。”

金童低着头不言不语,走到赵恪的面前:“你喜欢她?”他指指流苏。

赵恪摇头:“恪已经娶妻。”

金童大怒:“那你怎么这样。”他对赵恪经常打断自己和流苏十分不满。

流苏看着俩人十分无聊,默默退到刘建旁边和他一起杀鸡。

赵恪是个性情十分温和的人,他对金童解除了敌意之后,也就不再对他冷眼。而是一板一眼公正地回答金童的话:“殿下不喜欢你,而且,你刚刚抓疼她了。”

金童再次大怒:“你,你这人,你怎么知道她不喜欢我。女人最喜欢口是心非,说话常常让人不明白。”

赵恪认真地道:“他真的不喜欢你。”

金童委屈的看向自己的仆人,那仆人很老实的看着金童:“王子,这个姑娘看起来不是骗你的。”

金童冷冷看着赵恪:“她现在不喜欢我,以后一定会喜欢我,我是草原上最英俊的勇士。”

赵恪看看他的样子,英俊就算了,勇士!这小子连非乐都打不过。但是,他厚道的没有说,而是脑子一短路,说道:“流苏姑娘喜欢的是我们大汉最英俊的勇士。”

金童估计还小,没有参加什么汉匈的战争,此人又喜欢经商,所以还不知道大汉最英俊的勇士是谁。他茫然的看着自己的仆人:“他说的人有我厉害吗。”

仆人说道:“霍去病将军当然没有您厉害。”

流苏本来在杀鸡,听着他们胡扯也没在意,后来听到霍去病名字才反应过来,一个死鸡扔过来,直直的就砸在赵恪头上:“胡说什么呢。”

赵恪苦着脸拉了拉自己湿淋淋的头发,哭笑不得的道:“我,我就是??????。”流苏瞪他:“闭嘴。”

她手里举着刀,对金童道:“再敢胡说我砍死你。”

金童还想再说话,被他仆人拉着跑了,只听见他在外面大喊 :“我明天和他们启程,流苏,你一定要来送我。”

刘建默默伸手将流苏手上的刀拿下,再把已经傻掉的赵恪拉走,要是他在说错什么,今天就没鸡吃了。

非乐捡起了地上的死鸡,嗯,毛还没拔干净。

赵恪和刘建躲到外面瞎转,赵恪脸上还水,狼狈得要命,刘建笑嘻嘻的道:“你今天说的真是好玩,你说,流苏喜欢骠骑为什么不让人知道?”

赵恪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建,嘴巴动了动,没说话。他其实是在胡扯的,流苏看起来一点也不喜欢他家骠骑,倒骠骑看起来很喜欢流苏。

刘建又说:“霍去病心肠其实不错。”

赵恪讷讷的道:“其实,方才那句话是胡说的,我就是想告诉那个傻小子,草原上最英俊的勇士,没什么了不起。”

霍去病在外头打猎打了几天,洛依竟然就带着人跟了他几天,最后霍去病不得不使出了杀招,默默的丢了部下,失踪了。

羽林郎们一点也不担心,霍去病对这座山的熟悉已经就和自己家一样了。

赵破奴准备带着人继续打猎,好不容易出来,大家都不想回去了,霍去病当上骠骑将军之后就不怎么打猎,连带着他们也很少出来了,天天都要操练。

“喂,你们将军呢?”洛依拉着赵破奴,着急的问。

赵破奴笑笑:“他呀,大概是被你追的烦了,到哪儿玩去了,这山里他熟悉,他从小就在这里打猎,就跟长在这里一样。”

洛依气急,委屈的大叫:“太狡猾了,我一定要找到他。”

大家被他逗的大笑,这几天他们两队人一起在林子里面瞎转,已经混熟了,见这个小姑娘吃瘪,有人不由的打趣道:“夜郎小姑娘,你这几天把我们将军都缠昏头了,他就是找个地方清净一下,好不容易过了年了他有个假,都让你给吓没了。”

洛依气呼呼跑了:“哼,我一定能找到他。”

“这山这么大,你估计只有放火烧山了。”

霍去病正躺在山泉边上的一个大石头上晒太阳。太阳暖融融的,照在他的身上,衬得他身上多了几分温暖的气息,若是此时有个女孩子看到,一定会被他吸引,少年实在是太好看了。

天上一声鹰鸣,他突然有了神采,朝着空中放出了一支箭。

鹰很快就朝着他飞来,在他头顶盘旋了几周,慢慢的落到了他的手臂上。

霍去病从鹰的身上取下了信,那信是用白色的布写的,不长。赵恪写字很大,一封信看着有一大块,其实就一点点内容。

每次收到信,霍去病都很开心,流苏他们走的时候,霍去病就已经告诉赵恪,每隔几日就要找到驿馆派人传信回来,没有驿馆的时候就用非乐的墨家海东青传信。

这样的结果就是霍去病收到信的内容混乱,有时候先收到后写的,再收到先写的。

但是其实这并不影响霍去病的阅读,赵恪写信傻不拉几,十分无趣,基本就是在描述一路的风景和大家的身体状况。这四人身体都很好,没有多病的也没有弱小的,所以信里面的内容大概就是:这里很好玩,大家身体都很好,将军,我今天又发现了一个新鲜东西。

但是霍去病很喜欢看信,赵恪似乎很懂他的心思,每封信里面都会特别提到流苏。他看到流苏两个字在信上频频的出现,好像那个美丽的身影真的在面前一样。

这次赵恪描绘了一个傻乎乎的匈奴人。好像还喜欢流苏。

霍去病一笑,流苏这么招人喜欢,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她,她一定会遇到一个很好的人来陪伴她,一直到她有了很多的孩子,有了很多的孙子。

“啊。”

霍去病脸上的笑容未退,就听到一声惊叫声。

那个夜郎的小使者正挂在不远的大石头上。她从高出下来,滑了一脚,还好身手不错,攀住了大石头。

霍去病看到她,迅速走到她下面,道:“你松手,我接住你。”

洛依摇头:“不,你换个法子,我会把你给砸死的。”

她现在距离霍去病起码还有十几米,接住她,霍去病不死也伤。霍去病道:“你还能坚持多久?”洛依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她双脚有地方着力,就是手有点酸。

“应该能坚持到你到上面。”

霍去病失笑,这小丫头还挺聪明。

霍去病爬上了洛依抓住的石头的上面。把她拉了上去。

洛依高兴的抱住他:“太好了你终于和我说话了。”

她力气惊人,霍去病好大一会儿才睁开她。“你,你能上来?”

这女孩子的力气绝对不小,爬上去不成问题。

洛依笑嘻嘻道:“本来我就没让你救我,我看到你过来了,当然就,嘿嘿。”

霍去病气急,转过身去不理她。

还有这么厚脸皮的人,他最近是不是流年不利,一个假江蓠,一个洛依,个个都这么??????

为什么流苏要费尽心机的离开他?

也好!

霍去病想到流苏,心里莫名的柔软起来。对着正在洗脸的洛依道:“你快回家吧,我不会娶你的。”

他口气柔和诚恳,洛依反而高兴起来:“你一定会娶我的,这是神的旨意。”

霍去病又想到赵破奴的那个怪事。

无奈的对着洛依道:“你说吧,赵破奴遇到素女的事情是不是你干的?”

洛依大惊:“你怎么知道。”

霍去病差点没笑出来:“我猜的。”

洛依崔头丧气道:“霍去病,我在你们陛下的宴会上就喜欢你了,可惜那时候你都不看我。后来我去你家,你们家的人都不让我进去,我就找人帮我想办法,有人说你们汉宫里最聪明的人叫东方朔,我花了好多钱,他才帮我想到这个办法,那个赵将军果然相信了我的话跑去告诉你,可惜你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霍去病叹了口气:“东方朔骗了你的钱,他怕我知道是他干的会去打他,就给你想了个馊主意,那个素女的神不是什么好神,所以我以为赵破奴做了个梦,根本不会认为那是真的,你还小,才和我表妹一般大。”

洛依搭拉着脸:“我是真的喜欢你啊,霍去病,你长的最好看了,我也好看,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们汉人不是有个话叫什么:郎才女貌。”

霍去病笑笑:“要是我长成东方朔那样,你还会喜欢我吗?”

洛依大惊:“东方朔瘦的跟个猴一样,还长了个小胡子,太难看了。”

霍去病再笑笑:“我们长安城里最受欢迎的男人就是他,他聪明幽默,狡猾多变,又善良。陛下经常赏赐他钱财,他把这些钱财都拿去娶妻子去了,他每年都要换一个妻子,每年都有很多的姑娘想要嫁给他。”

洛依吓得嘴巴都合不上了。

霍去病继续道:“他虽然长相不好看,但是那些姑娘都喜欢他,因为他们喜欢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全部,他的性格,人品,不管他长成什么样子,都喜欢他,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喜欢。”

洛依呆呆看着霍去病,半晌道:“我喜欢你的性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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