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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如此绝色

林舍居住的别院,李梦特意派人收拾好的可以同时入住二十个人的宅院里,后院凉亭,高正明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的脸,对憋着笑的陈灵说道:“灵姐,我长得帅吗,我长得美吗,我一出门是不是能叫所有的女人疯狂?”

“帅,你最帅了。”在高正明委屈得都要哭了的时候,陈灵是不介意昧着良心撒谎的,且高正明的确是帅啊,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是个十足的黑小子,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男儿气,端的是阳刚俊朗,连做谄媚狗腿状的时候都难以让人联想到猥琐,跟肤色相反,他的牙齿很白,笑的时候,似能点亮黑夜,给人安慰。

但这样的长相是跟美没有半点关系的,俊朗帅气就足够了,美艳妖娆那是别种类型的美男的象征,偏偏高正明要拿自己的短处去跟别人的长处比,真是……

陈灵笑着摇摇头,刚想摸摸高正明的头,安慰一下他这颗受伤的少男心,就见他含泪带怒的指着不远处的林舍,控诉道:“那为什么她的眼里看不到我?”

“呃……”陈灵顺着高正明指的方向看过去,眨眨眼,道:“也许是新鲜?”

“新鲜?”高正明皱眉,看着那个被林舍当成宝一样宠着的绝色美男,想起林舍的作风,还真有可能像陈灵说的那样,是一时新鲜,把美男当成了限量版的娃娃,新鲜劲上头的时候,自然是千好万好,但却不能长久。而他,他可不是什么限量版娃娃,就算真要跟限量版扯上关系,他也是限量版的“最佳男友”,就那么个小屁孩,莫说是二十五厘米,十三厘米都没有,怎么能跟林舍天长地久?

这么想着,高正明心里好受多了,脸上也有了笑意,切,就当林舍找了一个玩具,中看不中用的那种,他作为正室,大度一点,拈酸吃醋的未免有失身份。

见高正明情绪冷静下来了,陈灵微松口气,小崽子就是小崽子,总是不能成熟的解决问题。一直抱着看好戏态度的杨凌风忽的一笑,道:“那小子小小年纪就拥有了祸国殃民的资本,再长大一点,只怕要引得天下大乱,人人为之疯狂了。啧啧啧,小舍眼睛毒,抢先一步的下了手,不然就是她强大如神,也抢不过那些疯狂的女人。我看我们的队伍很快就要多一个新成员了,要不先做好迎新准备?”

“……”陈灵狠狠地瞪了杨凌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好不容易才安抚好高正明,他又挑拨上了,真让高正明来个“水淹猛虎基地”,就谁都别想睡觉了。

高正明成功的黑了脸,美男还小,还能长,他却没什么生长的机会了,要是美男也天赋异凛的长成了拥有二十五厘米的汉子,那他骄傲的优势就是个屁了。

再看绝色美男抱着小福宝和林舍说笑的画面,真是越看越像一家三口,这要是放任为之,以后还有他的位置吗?再也控制不住怒气的高正明站起身,大步走到林舍面前,瞪了一眼美男和美男怀里的小福宝,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扑到了林舍怀里,道:“小蛇,你说,你是不是变心了,要给我们小队再找一个新人?”

林舍眨眨眼,想也没想的说道:“没有,四个人就够了,除非宠物也算人。”

“……”小福宝委屈的撅起嘴巴,妈蛋,知道它不是人,是变异蛇,但当着它的面这么说,还是会让它不舒服的,它怎么就不能算人了,它这不是人形吗?

绝色美男,也就是被林舍治好脸伤和身上旧患新伤形如脱胎换骨一般的斗篷男,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高正明这是吃醋了,却不为林舍说的话生气,可以成为恩人的宠物也算不错,就是不知道恩人收不收了。旁人或许看不明白,但他心里是清楚的,林舍待他亲厚,不过是喜欢他这张脸罢了,别的心思是一概没有的。

有人委屈,有人淡然,就有人兴奋非常,自以为在林舍心里还是他这个男朋友最重要的高正明瞬间喜笑颜开,得意的看了一眼绝色美男后,蹭着林舍的胸撒娇,道:“嗯,四个人就够了,多了就不是死神小队了,宠物的话,有小福宝圆满了,不用再养别的宠物。小蛇,你今天还没跟我亲亲抱抱呢,要亲亲,要抱抱!”

“好,亲亲,抱抱!”林舍摸摸高正明的头,亲了亲他的脸,又抱了抱他。

绝色美男好笑的摇摇头,高正明比他大,已经是成年人了,怎么行为举止却比他这个真正的少年还要幼稚?安抚好高正明后,林舍看着绝色美男的脸,半晌,道:“你长得这么美,却叫那么难听的名字,一点都不合适,我给你起个新名,就叫‘绝色’好了。嗯,绝色这个名字好,不用感谢我,我知道你也喜欢的。”

“绝色?”绝色美男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但见林舍已经认定这个名字,并且认为他也喜欢后,就点了点头,道:“我很喜欢,我以后就叫绝色了。”

“不要脸!”高正明转过头,用口型说了三个字,像是在嘲讽绝色的自恋,但绝色真的不用自恋,他这张脸摆出去,那绝壁是叫世间万物都失色的,称他为绝色,还是他谦虚了。陈灵和杨凌风这会也到了林舍身边,听着绝色的新名字,觉得虽然有点俗,但也不失贴切,绝色自己也喜欢,那就这么称呼他了,总好过他原来的名字——祸,听听,祸国殃民,这什么人起的名字,跟他有多大仇啊?

但讲真的,绝色的确有祸国殃民的资本,叫他祸,倒也不算过分,毕竟世人皆爱美色,往往只凭一张好脸就能大吃四方,更别提他是真的美得天地都嫉妒了。

绝色原名“祸”,出生在一个深山老林里的人数只有一百左右的少数民族,濒临灭绝的民族,却也是传承着最古老文化的民族,族人信仰着蛊神,皆擅蛊术。

这是个不为人知的神秘民族,也是世人眼中不可靠近的危险之源,毕竟蛊术这种玩意,正常人都没办法接受,哪里还会想着去了解他们的文化?当然,擅蛊一族也不愿意跟外界接触,就窝在深山里,过着自给自足的与世无争的生活。

绝色的原名不是他的阿爸阿妈起的,而是族里的老巫医给他取的,因他出生的时候,天降暴雨,被视为不吉之兆,被阿爸阿妈扔到了山沟里,还是老巫医算出他命里不凡才救了他一命。但老巫医救他也有自己的私心,他生而不凡,定有大造化,即将断掉传承的最古老的蛊术在他身上定能发扬光大,所以老巫医领养了他,还要教会他一切。为此,绝色才会走的时候就跟各种各样的蛊虫玩乐了。

也因他从小就跟各类蛊虫打交道的关系,他身上总有一股难言的味道,族里的人都不爱靠近他,特别是他多次为老巫医试药试蛊而伤了身体容颜尽毁后,更是没人愿意搭理他了,他也养成了孤僻暴虐的性格,一言不合就要给人下蛊。

还是老巫医及时发现他的不对劲,狠狠地教训了他一次,才让他学会了收敛,不把毕生所学当做炫耀的资本,或是害人的资本。但他性子刚扭直不久,末世就降临了,他背着老巫医颠沛流离,到底没能护得老巫医的性命,老巫医死了,死之前要他无论如何都得活下去,把蛊术发扬光大,不要让祖先心血断了传承。

绝色答应了老巫医,把老巫医埋葬在一棵大树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

机缘巧合之下,他被祝家良捡到了,也为了活下去,成了祝家良的杀人武器。

但也正因如此,他才有了结识林舍的机会,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真容,更摆脱了旧患的困扰,整个人从里到外的迎来了新生。林舍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真心想要追随的人,但他知道林舍是不会要他跟在身边的,他只能在林舍还在此停留的时候,多做一些事,好叫林舍记住在这个地方,曾有过他这么个人。

但绝色却不知他什么都不用做,单凭着他这张脸就可以让林舍记他一辈子了,谁让他长得好看,好看得都没有语言能够形容得出来呢?不过他也算做了一些好事,比如他把自己所知的有关祝家良的一切全都告诉了林舍,让林舍能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就是寒狼基地的一些绝密资料,这对猛虎基地会有帮助。

而他不认为他这么做是背叛者的行为,因为他从未向祝家良宣誓效忠过,他们不过是彼此利用罢了。且祝家良要杀他,他又怎么能坐以待毙,正好有一大群人要杀祝家良,他自然是要站在这一大群人的身边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也只是想要活命罢了。祝家良要怪,就怪他自己吧,怪他下手不够干脆,没能灭口。

“林小姐,基地长有请!”一行人正在说笑逗趣的时候,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进来了,说是赵敏杰要找林舍,估计是寒狼基地那边又闹出什么动静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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