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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借鉴!原创!

可惜了,最后张晓晨还是因为家庭的原因,没能出省读书。

美好的未来,再一次离张晓晨而去了。

张晓晨回顾了一下自己的前半生,惊奇的发现自己,很普通,很平凡。

这......

老天爷究竟把我的天赋点点在哪里了啊?

莫非,是把我的天赋点点在了颜值上?想让我靠脸吃饭?

男人只要长得帅,何愁没有富婆爱

富婆看穿我逞强,从此人生不彷徨

是了是了,必然是这般道理了。

毕竟张晓晨长的这么帅,老天爷赏饭吃,张晓晨明天就去白马会所门口逛一逛,看看能不能撞到大运。

张晓晨要求也不高,年龄方面没有限制,不会在年龄方面卡的太死。

七老八十也行。

虽然说,有点点反胃,但是想到钱,张晓晨的内心就又变得火热起来了。

这是热爱,对钱深深的热爱啊!

不过张晓晨也不能就靠脸吃饭,还是得多想点其他的办法。

单纯靠脸吃饭,会饿死的。

还是得想点其他的办法。

哎,写小说厉害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就不能多张晓晨一个呢?

张晓晨轻叹了一口气。

算了,这次还是顺应潮流,跟风吧!

既然大家都在写同人,而且还偏偏火的这么厉害。

那张晓晨就跟风。

嗯,洪荒文最近有点火,自带流量。

什么都别说了,洪荒文,必须写,要紧紧的跟随浪潮,蹭住洪荒文的这一波热度。

名字,洪荒:xxxx

前缀已经确认下来了。

接下来就应该是后续了。

现在摆在张晓晨面前的选择有三个,海贼王,奥特曼,火影忍者。

这三个同人最近都很火。

毫不夸张的说,张晓晨是三个热度都想蹭啊!

来一个混合版的洪荒小故事?

害,那这主角的外挂未免也太多了吧?

不行不行,这太难写了。

张晓晨没写过这种杂糅版的小说。

等以后写的多了,倒是可以大胆的尝试一下。

那就三选一?

害,这个真的是难以抉择啊!

算了,张晓晨先选个海贼王来写吧!

其他两个,晚点写。

先蹭个海贼王的热度,看看能不能够起飞先。

起飞不了再蹭火影的热度。

还是起飞不了,那就迪迦奥特曼。

这可是多少人的童年啊!

想必受众一定很多。

若是还不行。

那就别怪张晓晨臭不要脸了。

张晓晨也要开始僵尸世界,宅在棺材里修仙了。

再给自己整个什么美女博士,不不不,美女博士别人已经用过了。

那张晓晨就来个白裙美女。

哎呀,这个抄袭借鉴的会不会太明显了?

明显点好啊,吸引众多读者老爷们前来抨击我,骂我,那我就能黑火了。

这些黑粉读者老爷,可都是自己最忠实的粉丝。

他们为了找出自己抄袭的漏洞,为了在书评区里能够用充分的理由来抨击自己。

那么必然是会仔仔细细的看自己的小说,一个字都不会错过那种。

生怕自己看少了一点,就发现不了张晓晨抄袭了。

不过嘛,单纯的只是蹭一个热度,跟风,那也没意思。

张晓晨还想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在里面。

嗯,搞个前女友跟着一起养尸好了。

哇,这个创意,简直了呀!

满分创意!

无解。

前女友养尸,害,这是真爱无疑了!

能火,必然能火!

凭借着张晓晨这敏锐的嗅觉,加个前女友养尸,绝对有机会超越飞僵。

因为有创意了啊!

不是单纯的抄袭借鉴了!

加入了自己的东西在里面了。

虽然说万变不离其宗,本质上还是美女博士在养尸。

但是读者老爷们是看不出来的了啊!

书那么多,是不是?

看得出来更好,正合张晓晨的意,张晓晨要的就是黑红。

不知不觉之间,张晓晨居然已经走到了鹿葱丧心病狂的程度。

为了完成系统给的任务,已经不择手段了。

不过,张晓晨也只是顺应潮流罢了。

现在跟风的人那么多,多张晓晨一个也并没有什么的。

不过,还是再尝试一下自己精心研发出来蹭热度的小说吧!

实在不行再开抄!

嗯,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

那叫借鉴。

很正常的,就像你开了一家店,每天的生意都很火爆。

那肯定是会有人眼红你的呀!

不久之后,那必然就会有人仿造着你的模式和店铺,在你附近不远处再开一家盗版的店,分分你的流量与人流。

那其他人一看,他模仿抄袭的都赚到烂钱了,那我肯定也不能落后啊!

我不会比他模仿抄袭的差的。

于是乎也纷纷跟风,开起来了盗版你的店铺,甚至有的还融入了自己的创意在里面,开的比你还好,更有新意了。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

有什么东西赚钱,那就大家都跟着去蹭一手。

去得早的自然挣得就多,去的晚点的,自然也就只能喝口汤,甚至连汤都喝不上了。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个风口猪的说法了。

站在风口上,猪都能起飞。

做生意是如此,写小说也是如此。

现在的僵尸世界这么火,这显然就是如今网站的风口。

那张晓晨自然是要去的早一点,去蹭一蹭这个风口了。

管别人怎么说怎么骂呢,也不用去理会原作者的内心想法。

反正这又不造成侵权,又没有说申请了版权什么的。

只要把内容翻新一遍,谁也没办法说张晓晨是抄的。

虽然说,在内行人看来张晓晨这样做就是抄。

但是文字通通都不一样,根本算不得抄袭。

主角名字不一样,招式也不一样,来棺材里找茬的人也不一样。

人家是丧尸,张晓晨就弄个木乃伊。

人家是鬼王,那张晓晨就弄个法老。

是吧!这是不是完全改变了?

这还能算是抄袭吗?

不能了吧?

养尸的人不一样了,是白裙美女,还有前女友。

来找茬的人也不一样了。

哎,这就是原创啊!

原创,原来如此简单!

听懂,掌声!

美滋滋!

突然间,写作在张晓晨眼里,开始变得简单起来了。

这这这......

写作实在是太简单了啊!

就如同吃饭喝水一样,没有任何难度。

拿来就吃,拿来就喝就可以了。

把别人的环境什么的描写全部改成自己的。

剧情不改。

那这,就是原创啊!

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也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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