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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同的爱情

星期天,周松开车带童彤四处闲逛,最后把她带到了部队。

他比高山更坚实;比港湾更安全;比沙滩更温暖……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小女孩,而且还是没白没黑,如饥似渴的喜欢。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总是用刻骨铭心来形容爱情,原来是把对方刻在自己的骨子里,就算拆骨扒肉也无法剔除。她真的已经刻在自己的骨髓里、溶进了他的血液里、注入了他的生命里……反正不管是他的生命里,还是生活中,他都不能没有她。

他以前也谈过不少的恋爱,还从来没有过这种让人捉m不透的感觉。甚至他的初恋也没有这般的刻骨铭心过,他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有没有过初恋。

就在他高考的那一年,一y之间像雨后的蘑茹似的冒出了一对一对的情侣,好像周围的人都恋爱了。后来,他听一哥们说,大家都是为了缓解压力,恋爱是唯一能驱散紧张的良法。他也随波逐流在同学中寻找知音,搜索了一圈,对邻班的一个女孩有了好感。那女孩长的普普通通,小眼睛小鼻梁,唯一特点就是,一笑露出一对虎牙,特招人喜欢。也许吸引周松的正是那对虎牙,现在想起来,唯一让他记住的就是她的虎牙。

他给人家写了一封洋洋大篇的情书,那是他一生中第一封情书,也是最后一封。不过,现在压根想不起写的什么内容,只记得他苦思冥想了三天,耗费了他大量心血和脑细胞,比他所写过的任何一篇作文都满意。结果石沉大海,他很有挫败感。觉得那女孩并没有什么地方吸引人,能让他周松喜欢,她应该感动的痛哭流涕。不过,他也死心了,但他绝没有伤感,他都没有想好如果那女孩答应了他的示爱,接下来,他们会如何发展?

可是,等他上了军校的时候,她却主动找到他说,当时不答应他,是怕他分心,现在他们都上了大学,自然应该开始谈恋爱了。他感觉她说的恋爱不是两情相悦的产物,而是该吃饭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一样简单随便。

他居然也接受了她提出的“恋爱”。他们的恋爱决限于在电话里或短信里卿卿我我,在他心中和他谈恋爱的好像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他想像出来的一个模糊的影子。

暑假回到北京,他们开始频频约会。他面对一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激动,也没有义无反顾的冲动。

他们拉着手从这条街逛到那条街,谈同学、谈老师、谈别人……好像没有谈过他们自己。因为当时他们都很迷茫,不知道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根本不敢给对方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承诺,甚至他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爱她。

他们的恋情在各自回到学校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被扼杀了,原因是女孩爱上了同校的一个男生。这就是他如放飞在风中纸风筝般的初恋,从开始到结束都是稀里糊涂。

那段恋情,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波澜壮阔的感动,也没有痛不欲生的绝望,一切好像饿了该吃饭,渴了该喝水一样的平淡。

当时他没有悲伤,总觉得他们分手是迟早的事,甚至他庆幸是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虽然后来他谈过不少的女孩子,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不知道是他没有用心投入,还是他们之间的缘份太浅。每一段感情都没有刻在他的骨髓里,而像篆刻在沙滩上一幅看似美丽的画,一阵风,一整浪都能冲刷的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现在连她们长的什么样子都忘的一干二净。

他和童彤的感情完全不同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感情。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在他的心里埋下了根,他相信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

虽然爱情来时轰轰烈烈,势不可挡,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战胜世界上所有与爱情无关的东西。

可是他心里一直犹豫,少了年少时义无反顾的冲动。如果不是天缘巧合的话,他不知道有没有勇气跨越他们之间年龄上的障碍。

爱情像无孔不入的细菌,当感到有征兆时,它已经在他的t内发展壮大,已经侵蚀到他身体里的每一个部位。心里时时刻刻想着她,她的影子毫无征兆地不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挥都挥不去。

有时他也恨自己,怎么会让一个小女孩如此左右着他的生活和思想。不管怎么说自己也算是一个久经情场的老手,也经历过不少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给他这种奇妙而难以抑制的感觉。

周松回到部队,有人主动上来献殷勤,“团副,嫂子送走了。”

“滚蛋!”周松大吼一声,所有想听好消息的人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大家躲起来纷纷议论,周松肯定是没有得手,如果得手的话,他不会那么大的火气。有时,人是被荷尔蒙主宰着,情绪也由荷尔蒙控制。

他给童彤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平安回来了,免得她担心。

尉团长又进了他的办公室。

他已经冲了澡,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和童彤聊天。

和她有永远说不完的话,就算没有话说,看着她的头像亮着,好像在他心里点亮了一盏灯一样的透亮。

尉团长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问道:“周松,怎么样?什么时候能喝你的喜酒?”

部队有太多的大龄单身,着急的不只是他们本人,连组织上也着急。他感觉周松这次是认真的,一个过来男人的直觉。

“早着呢,她才上大一呢。”

“你怎么找了个那么小的女孩子呀?”尉团长瞪大眼睛问道。

“我也觉得她太小了,可是我身陷其中,无法自拔。老尉,你说我活了快三十年了,怎么就被这个小姑娘弄的神魂颠倒,魂不守舍的呢?到底她有什么样的魔力?”周松仿佛身陷一片迷滩中,有些看不清自己,希望能从尉团长这儿得到点迷津。

“周松,爱情这东西说神奇,它就神奇,说简单,它就简单。谁也说不准,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两茫茫。其实爱情就是宿命,它能让你快活如仙,也能让你生不如死……爱情这东西,只有自己经历了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玩艺儿。可是她这么小,你至少还得等她四年,你能保证四年以后,你们就能顺利结婚,如果有什么变化,那你四年的青春可就一去不复返了,而她还有大把的青春呢。你应该找一个现在就能和你结婚生子的,平平淡淡过日子的。你这个年龄等不起,也输不起。”

“可是,我除了爱她,对别人爱不起来。我活了这么大,第一次真正体会到爱情的感觉。现在才知道以前那些都是过眼云烟,根本就不是爱情,只不过是两性之间的相互需要。”

“那上次老康爱人给你介绍的人,难道不如这个小女孩吗?”

“差远了……老康老婆单位的那个女的简直就是一个喝人血的吸血鬼。她家是天天有事,今天她姨家孩子结婚了,要我陪她买礼物;明天又是她同学孩子过满月了,要买礼物;后天又是她妈妈病了,要买保健品……她完全把我当成她的提款机了。而且像她这种普普通通的女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还非的把自己当成一枝独秀,以为我就应该心甘情愿为她们家人服务。本来我也没觉得和她太合适,觉得自己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凑合着先处处再说,没准时间一长还真处出感情来呢。可是两个月没到,她折腾了我好几千块,你说这种贪得无厌的女人多可怕,如果我娶她,就是娶一个无底洞,一辈子得给她当牛做马。她没让我越来越喜欢,到让我越来越厌恶。”周松刚刚幸福的眼睛里突然装满了深恶痛绝和鄙夷不屑,像晴朗的天空中突然毫无征兆地飘来了一大团的乌云。

“归根结蒂还是你不爱她,如果爱她,这些都是小事。别说为了她付出一点金钱,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是不爱一个人却都是理由。那你和现在这个小姑娘发展到什么阶段了?不会已经把事给办了吧?”

“没有……没有……我怕吓着她。老尉,她像一枚刚刚出土的玉,还没有被雕琢,慢慢来吧,反正她是我嘴边的肉,总有一天会吃着的。”周松毫无羞耻地说。

“那你也得把握好分寸,别到时候让大家尴尬。”

“老尉,你放心,如果她父母反对的话,我就带着她私奔,我们天涯海角去逍遥。”周松拉起嘴角,挤出一丝诡异的笑意说。

“那你不要部队了?”

“不要了,有她,我就拥有了全世界,没有她,拥有的再多也没意思。”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尉团长瞪大眼睛骂道。

周松“哈哈”大笑,尉团长也跟着呵呵笑了起来。

“哎!你小子什么时候对一个小女孩感兴趣了?我看你这次是动真心了吧,就你那魂不守舍的样儿,已经出卖你了。”

“爱情这东西也t神奇的,它突然就降临到你的面前,让你措手不及。老尉,我第一眼看到她,她就好像给我下了魔咒,让我魂牵梦萦地想她,而且,我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一直没想过要结婚,好像一直在等她,终于等到。如果她愿意,我现在就想和她登记去。有时人t怪的,不是命里重要的那个人,说什么也凑不到一块,以前谈恋爱,分就分了,也没什么遗憾,可是现在不同了,一天没有她的消息,比没吃饭没睡觉还让我难受,那怕见不到她的人,听听她的声音,我也感到特别的欣慰。估计我真完了,在她面前已经失去了自我,我现在感觉完全是为她而活着。”

“在所爱的人面前是没有什么原则可讲的,你已经陷进去了,这就叫为情所困。你大哥是过来人,知道你这次真得动真心了,那就好好珍惜吧。人一生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走在一起也很不容易。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真心相爱,中国有太多的婚姻是为了各种利益结合的。……对了,周松,我最近要回家探亲,这里就交给你和老康了。”

“放心走吧,再不回去,小心嫂子跟人跑了。”

“你个乌鸦嘴。”尉团长打了他的头一下,出去了。

周松继续和童彤聊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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