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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乱世3

第一百八十三章

方沫、方炜两个虽然同姓, 却上溯五代都没什么亲戚关系,只不过他们住的那个地方, 就叫方家村、方家集、方家镇,总之那一块儿, 十户倒有八户是姓方的, 是以这两个小子同姓, 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两个人都是爽快之人,说走就走, 方沫虽说去收拾行李, 但他所谓的行李,除了吃饭的家伙,也就一个钱袋、两件衣服, 最后又捞上了他还没看完的话本子。

方炜口里说着男人要什么行李,但也一样去装了几件衣服,又去厨房将那口他从方家村一路背来的铁锅背在背上, 出门前又去了温棚, 将里面的能扒拉的东西都扒拉干净了——在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新鲜蔬菜的, 满世界也就他家小沫一个人,可不能留着糟蹋了。

背着锅、拎着菜、提着鸡,拜他所赐, “畏罪潜逃”的两个“亡命之徒”,瞬间升级成了“逃难”的难民。

大雨在黄昏的时候小了起来,等到入夜就彻底停了, 两人借着夜色悄然离开新城,到了城外,找到方炜事先藏在外面的骏马,顺着小路一路北上。

昌帝贪图享乐,嫌昌都气候不好,夏天酷热,冬天阴冷,春来又常有风沙,是以常年居住在江南行宫。如今天下大乱在即,昌帝所在便是众矢之的,北方相对来说要清净的多,朝那个方向走总是没错的。

两个人都没将“逃命”这件事放在心上,霍家堡此刻正急着召集人马、笼络各方势力以筹谋大事,忙的焦头烂额,哪里顾得上他们两个“畏罪潜逃”的小卒子?

这也正是方沫他们挑选这个时机脱离霍家堡的原因,若再早一些或晚一些,怕是真的要亡命江湖了。

要知道霍家堡表面看着磊落,实则内里龌龊不少,强抢民女、杀人劫财的事也没少做,只是做的够干净够利落,不为外人所知罢了,但霍家堡内部是瞒不住的,是以入了霍家堡,想要和和气气的分手,那是休想。

方炜年纪小、资历浅、武功低微,这些事儿他是看不过眼,但看不过眼又能怎么着?他这个小泥鳅,在霍家堡这个大泥塘里,能翻起多大的浪?不过白白赔上他和方沫两条小命罢了。

于是也就眼不见为净,每次任务,都挑了那黑吃黑的勾当,以求心安。杀土匪,抓盗贼,追缉凶徒……因为他每次都挑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倒是让他在霍家堡的威望渐高,若是给他点时间,等地位再高一点,未必不能将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清理干净。

只是这次那姓陈的畜生竟然在有心人的引导下,打起了方沫的主意,而霍家堡的头头脑脑,明知他和方沫情同兄弟,还默许此事,算是彻底寒了他的心。

之前为免方沫多想,他对方沫说起的,都是霍家堡明面上的一些事儿,本以为在方沫心里,霍家堡的形象高大的很,害怕最喜欢懒散度日的方沫,舍不下眼下的平安日子,却不想最先提出离开的,竟然是方沫。试探之下,发现方沫去意坚决,那就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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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堡的议事厅中,霍惊鹤坐在下首第一位,听着底下的长老吵吵嚷嚷,不耐烦的敲敲桌子,道:“陈遵已经死了,他底下的几个弟子兼男宠,能掀起什么浪来?比起一个死人,有能力宰了他的人,不是更值得我们重视吗?”

少堡主开口,所有人本该停下争执,听他好好说完才对,只是这位大少爷往日的“纨绔”之名实在太过深入人心,谁都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不管有理没理,就顺着话头又开始争执起来。

“不错,当初我就说不该放任陈遵!方炜武功是比不上陈遵,可别忘了,他现在才只有十八岁,以后的成就岂是那个陈遵能比的?更别提他从小长在霍家堡,一向忠心耿耿,敢打敢杀,就凭这一点,就比一百个陈遵都要重要!”

“忠心个屁!那小子根本就是个反骨仔!他是敢打敢杀,可他杀的,是我霍家堡自己的人!为了一个同乡,连霍家堡的重要客卿都敢下手,要是真将霍家堡的利益放在心上,他会这样?”

“谁说陈遵就是他杀的?别忘了陈遵死的时候,他在茶馆喝茶,几十个人都看见了,难道他有□□术不成?”

“……”

眼看着扯来扯去,又扯回这些话,霍惊鹤猛地站起来,阴沉着脸道:“人都死了,这些事还有什么可争的?陈遵死的时候,方炜在茶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就这么跟陈遵的几个弟子说就行了,告诉他们真凶我们还在追查,什么时候查出来,自会给他们主持公道!”

又抬手阻止一个长老跳起来说话,道:“我同样觉得,这件事方炜脱不了关系,但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未必不是件好事。”

他这次的话,让两边都觉得对了胃口,于是终于停了下来,听他说下去。

霍惊鹤继续道:“当初方炜来的时候,身边就这么一个小同乡,如今几年过去,两人的关系不仅没有疏远,反而越来越亲密,方炜为了他,连霍家堡的客卿、二品高手都敢算计,方沫在方炜心中的地位还用说吗?”

他转向霍堡主,道:“父亲,儿子觉得,方炜身为您最看重的义子,他亲友的安危我们也不能不顾。方沫一个人孤身在外,未免再出现陈遵这样的狂徒,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他接到霍家堡来,好生保护?”

众人面面相觑,对这位大少爷终于出了个靠谱的主意颇为意外:放过陈遵的事不再追究,算是施恩于方炜,然后将方沫接过来,既是敲打,更是人质——方炜既然这么看重方沫,那么将方沫抓在手里,就不怕那小子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如今反正陈遵已经死了,他的几个弟子也没什么成器的,这样的处置最合适不过。

霍堡主皱眉道:“为了一个方炜,值得这么大费周章吗?”

霍惊鹤道:“儿子听和他一起出去任务的人说,方炜在排兵布阵上,很有天分,每次出去剿匪,他带去的人伤亡最少,缴获最多,所以堡里的人都愿意和他一起出去,听从他的指挥。这在以前也就罢了,现在嘛……战场和江湖,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将话说透,但众人相视一笑,都明白了他的意思,霍惊鹤这才继续说下去,道:“再说了,不过多养一个人罢了,算什么大费周章?”

霍堡主微微点头,正要说话,只听霍惊鹤又道:“父亲,自古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在外将领,家眷必须留京的规定……想必是有他的道理的。”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下来,霍堡主也沉吟不语,霍惊鹤叹了口气,知道自己这个父亲的脾气:志大才疏,想要的很多,但关键时候却又缺乏决断,什么都想和稀泥。若非如此,也不至于整个霍家堡一盘散沙,议事厅里总是吵得天翻地覆。

他也懒得再继续说下去,拱手道:“如果父亲不反对的话,儿子想亲自去接方沫回堡。未免不必要的‘误会’,还请父亲多派给儿子几个人。”

谁都知道何为“不必要的误会”,厅里的众人对望一眼,心知这位心胸狭窄的少堡主只怕是要借机给方炜那小子一个下马威了,就算没什么误会恐怕也要闹出误会来,但谁都没有说话。

霍堡主随手扔下来一块令牌。

霍惊鹤接住令牌,一语不发,转身就走。他对目前的现状很不满意:想做点什么事,想要几个人,都要费尽唇舌!

霍惊鹤刚大步走出议事厅,就看见自己少有的几个亲信之一迅速靠了过来,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霍惊鹤勃然大怒,一脚踹在他肚皮上,神色狰狞:“跑了?我不是说了让你们盯紧的吗?你们干什么吃的,两个大活人就在你们眼皮子底下跑了?”

他只觉得荒谬至极,跑了,怎么会就这么跑了?昨天他虽然一开始没能克制住自己,开口试探又言语无状激怒了方沫,甚至还过了几招,但是他将所谓罪证送上门的举动,还不够表明他的立场吗?

他原想着等方炜上门,他便顺势道个歉,年轻人之间一语不合的恩怨,喝顿酒也就过去了,反正他一惯荒唐惯了,只要态度恳切些,谅那两个小子也不会太过计较……谁知道他们两个,竟然就这么跑了!

亲信捂着肚子在地上滚了两圈,艰难开口道:“少堡主,小的们没想到他们在城外备的有马,等我们换了马去追,已经追不上了……”

“废物!”霍惊鹤疯狂的踹着周围能碰到的一切,怒不可遏。

他初期制定的几乎所有计划,都是围绕方炜方沫这两个人展开的,结果才刚刚开局,他们竟然就跑了……跑了!

他们这一走,什么事都不一样了,他几乎所有的算计,都成了空!

“少堡主!”亲信忙道:“是小的们无能,但是堡中有善于追踪的好手,若是请得动他们出马,一定能手到擒来……”

他也是无奈,他们这些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跟着霍惊鹤吃喝玩乐,做些欺男霸女的小事,将他哄得开开心心就行。如今忽然让他们做这些正经活计,实在是……办不到啊!

霍惊鹤咬牙再骂一句“废物”,道:“抓回来有什么用?”

方炜,本来想让你再风光几年,但你既然自寻死路,就怪不得我了!

转身回到议事厅,沉声道:“方炜他们跑了!请父亲下令鬣狗前去追捕。”

霍堡主微楞,又挥手道:“跑了就跑了吧,两个小卒子,不足为道,以后再说吧!现在哪有精神理会他们?”

小卒子?

霍惊鹤嗤笑一声,脸色瞬间万变,好一阵才淡淡开口:“父亲……我有话要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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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历代皇帝,一会尊佛,一会灭佛,加上佛门流浪僧人有建庙以修功德的讲究,所以废弃的建筑中,总以寺庙居多,而且即使是没有人烟的荒郊野外,也时常会冷不丁的冒出个破庙来。

赶路的人,尤其是在多雨的季节赶路的人,当然最高兴看到这个,头上顶着大锅的方炜大喜过望,道:“看吧看吧,我说什么来着?走这边准没错!小沫啊,你这下该服了吧,哥哥我见多识广,阅历岂是你这小屁孩能比的!”

方沫翻个白眼以显示自己的不屑一顾,但还是稍稍加快了步伐,今天晚上,终于不用再顶着寒风好容易哆哆嗦嗦的睡着,又在半夜被一阵冷雨给浇醒了。

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句话他这段时间算是体会的淋漓尽致了。

靠近寺庙,两人同时停下脚步,对望一眼,同时读懂了对付的眼神:庙里有人。

方炜做个手势,方沫点头,无声无息退到树后,方炜则将头顶的大锅放下,挂在背上,手悄然握上长刀,脸上露出憨厚笑容,向破庙走去。

刚走近两步,便听到庙里传来一声痛苦难耐的呻1吟,夹杂着低低的绝望的哭泣,声音甜腻诱人,带着某种难言的渴望和邀请。

方炜一愣,回头看了方沫一眼,示意他安静,同时收敛所有声音,缓缓靠近,贴墙倾听片刻,确认里面再没有第二个人之后,才伸出长刀,将破败的窗纸拨开一角,向内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迅速后退,捂住正要上前的方沫的眼睛耳朵,拖着他向外走,直到连声音都听不到了,才停下来。

方沫拔下方炜的手,不悦道:“干什么?”

方炜挠头,迟疑了下道:“怎么说呢?一个小娘们,中了迷药加媚药,正在里面蹭墙皮呢。”

“一个人?”

“废话,”方炜翻了个白眼,道:“要是还有别人,用得着蹭墙皮?”

方沫看看四周,这里方圆几里都荒无人烟,破庙里莫名出现一个中了药的女人,怎么看都觉得诡异的很。

“三种可能,”方炜道:“第一,有人对那女人下药,然后将人弄到这儿来,还没来得及享用,就因为什么事儿离开了,说不定一会就回来了。第二,那女人是个高手,被人下药以后自己跑到这儿来。”

“第三,”方沫接口道:“这是个陷阱。”

方炜想了想,道:“那女人眉心赤红,嘴唇发紫,正是中了最歹毒的阴阳散的症状。这种药,如果不在一段时间和男人阴阳交合的话,真的会死的。”

也就是说,哪怕是陷阱,也不是那女人自己设下的陷阱。

方沫对媚1药没怎么接触过,好奇道:“真的会死?怎么死?”

方炜恼道:“现在是研究这个的时候吗?”

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自残、自杀,还有的直接疯了……反正中了这个药,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找个还算靠谱的女婿,其他的,都治根不治本。”

“没有解药?”

方炜摇头,道:“反正我没听说过有解药。”

方沫不说话了。他们两个都没有铁石心肠到将一个姑娘家放在这里自生自灭的份上,可是救人的话,怎么救?哪怕他们不介意,真的和这姑娘发生点什么,但人家姑娘怎么想?烈性点的,说不定回头就抹了脖子。

“要不这样,我们就在这附近守着,说不定一会就有人找来了,如果是她的家人最好,后面就和咱们没关系了,如果来的是那淫1贼,咱们就宰了他,看能不能搜到解药什么的……”

方沫道:“如果没人来呢?”或者宰了淫贼没找到解药呢?或者她家人来了将他们两个当了淫贼呢?

方炜一噎,怒道:“你有更好的法子?”

方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道:“可解百毒。”

又问:“你去还是我去?”

方炜想起庙里玉体横斜的模样,还有那只听着就让人心痒难熬的呻1吟,哪里敢让他去,一把抓住瓷瓶,咕哝一声:“早不拿出来。”

脚尖一点,向破庙掠去。

等方炜离开,方沫环顾四周,跳上一棵大树,找了个干爽的地方坐下来,又切了一段树枝用匕首削着。刚坐下没多久,方炜像惊弓之鸟似的冲了过来,衣冠不整的落在他身边,嚷道:“臭小子,你坑我!”

方沫抬头无辜的看着他,方炜怒道:“不是说可解百毒吗?”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牵机散、鹤顶红、断肠散、千日醉……要我把一百种数完吗?”

“我……你……”方炜手指朝方沫身上恶狠狠的虚点了两下,气哼哼的在他身边坐下来,道:“有你这样坑兄弟的吗?”

方沫道:“问出来了吗?”

方炜余怒未消,没好气道:“问什么?”

方沫看傻瓜似的看着他,道:“我的药虽然不能解媚1毒,但是可以解迷1药啊!你没问问她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是在这里等人,还是送她去附近,让她自己来决定,就不用咱们两个为难了啊!”

“你不早说!”方炜愣了好一阵,抱怨一声道:“我把药给她喂了,没多久她就有了反应,然后她就扑上来……”

他张开双手做了个抱的手势,道:“我就把她给打晕了。”

于是方沫继续看着他,他的一双眼睛漆黑如夜又似有星光璀璨,好看到了极致,每次盯着人看得时候,像小动物似的既纯真又无辜,让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只有投降的份儿。

于是方炜叹了口气,认命的从树上跳了下去,道:“我去问。”

片刻后,方炜有气无力的跳到树上,在原位坐下,方沫道:“又打晕了?”

方炜点头叹气:“又打晕了。”

继续道:“我把她用冷水浇醒,发现她中的毒已经到了后期,神志几乎完全迷糊,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一会求我给她,一会求我杀了她,完全没办法好好说话,我只好又把她打晕了。但是药性猛烈,估计没多久她就会被折磨醒。”

说完向后靠在树枝上,再次叹了口气。这样看着别人遭难却束手无策的滋味,很不好受。

方沫问道:“那位姑娘很漂亮吧?”

方炜咕哝道:“漂亮吧,是有点……不过没有你漂亮。”

方沫没介意他将自己的容貌和女人比,“哦”了一声不吭气了,拿了一枚铜板打磨削好的木棍。

方炜却猛地坐起身来,小心翼翼问道:“你问这个做什么?不会是有什么想法吧?我知道你现在还没碰过女人,肯定有点那啥,但是那个女人来历不明,而且人家也不一定愿意,人生的第一次,不好这么随随便便的……”

方沫道:“不是啊,我是觉得,如果漂亮的话,方炜你可以去救她啊!”

方炜嚷道:“什么叫漂亮就可以去救她?”

这话听起来,怎么就这么畜生呢?

方沫一边低头干活,一面道:“我以前看话本子,发现只要是男人写的本子,十本里面有八本就会出现漂亮姑娘被下了媚1药,然后为了救人,主角犹豫再三,不得不自我牺牲,舍己救人的桥段……当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皆大欢喜,主角后院里再多一个女人。

“我就很奇怪,为什么他们都喜欢写这个桥段,而且这个桥段被写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流行的很,怎么都看不腻似的。后来我才终于想明白了。”

他一脸认真的分析道:“因为如果这本书里,主角只有一个女人的话,男读者会不满意;如果主角有很多个女人的话,女读者会不满意……所以为了男女读者都满意,主角必须身不由己的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还要表现的非常矛盾,非常痛苦,对原本的女人非常内疚,但是为了救人一命,才不得不如何如何的样子……”

“我每次看到这里就会想,主角既然这么伟大,那如果中了媚药,不得不和他交合的是个肥胖如猪的丑八怪中年村妇……那他肯定也会自我牺牲,对吧?”

方炜打了个寒颤,吞了口口水,艰难道:“那个……如果是丑八怪中年村妇的话,也一定不会有人对她下那种毒……对吧?”

方沫歪头想了想,点头道:“好像很有道理。”

又问:“那你到底去不去?”

“去什么去啊?”方炜翻着白眼道:“被你这么一说,谁要还去的话,跟畜生有什么区别?而且我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这个好吧!告诉你,本大爷我,也还是处呢!”

心里不由嘀咕,如果中毒的果然是个丑八怪村妇的话,男主们十成十会为了妇人的“名节”着想,坚定的不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那换了是个美貌少妇,八成就会半推半就的扑上去……这也算人之常情吧?身为男人,实在是没办法指责这种行为啊!

方沫将手里的木棍递给他,道:“要不,你把这个给她试试?”

他解释道:“我遍读医术,也没听说男人的那什么有解毒的功效,也许所谓的媚1毒,只要将欲1望发泄出来就好了……先试试,不行再想办法。”

又道:“她神志昏沉,先前应该没看清你的模样,你最好趁她没醒,将东西放在她手上,然后走的远远的。如果真的有用,我们两个就都不要再露面,不然她只怕比死还要难堪。”

方炜早就看见他在削木棍,也没当回事,这会儿再看,顿时大惊:“不是吧……这是……”

方沫看着他,道:“怎么?连玉势都没见过?”

方炜差点跳起来,道:“我当然见过,问题是你怎么会做这种玩意儿!你是不是瞒着我偷偷去那种地方了,谁带你去的,快说!看我不宰了他!我告诉你啊,那种地方,吃人不吐骨头的,男人去了没一个好下场!对了,还有那些话本子,现在是一个比一个出格,你以后……”

“停!”方沫愤怒的打断他,怒道:“你自己一天到晚在外面花天酒地,倒指望我纯洁的像只小白兔一样,这是什么道理?再说了,我需要去青楼看这个吗?我自己没有吗?”

“我去青楼那是为了应酬,什么时候在里面度过夜……呃,不对!”他看看手里的木棍,又看看方沫的下面,道:“不是吧,你是比着你的那个……”

方沫勃然大怒,狠狠一脚踹了上去:“滚!”他不过是将木棍去皮,又打磨的光滑些罢了,被那小子一说,顿时显得龌龊不堪。

方炜嘿嘿一笑,极为配合的撞断许多树枝狼狈的掉了下去——也就是如今事情有了可能的解决方案,他才又有了玩笑的心情。

方沫生了一会闷气,发现方炜好一阵没有反应,探头向下看去,却见他手里正拿着一根木棍用长刀削着,忍不住问道:“你做什么呢?”

方炜嘿嘿一笑,道:“我就是觉得,你的那个,给她用也太吃亏了……我再给她削一个。”

话一说完,立刻一个翻滚躲得远远的,果然只听簌簌声不绝,树上落下好一阵愤怒的铜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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