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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民谣的魅力

“该死的,又是德特里克领的混蛋,这帮家伙要干嘛?!”

让斯罗恩此行变得复杂的原因竟然又是德特里克岛。之前白兔领与斯罗恩谈判主要是狮鹫崖食物短缺的问题和海上航运两大议题。

结果德特里克岛来了个弗雷德伯爵,德特里克岛的新岛主。一下子就帮白兔领把问题都解决了。

首先,他们送来了一整船的岛鼠,这是一种体型和魔王兔差不多的野兽,听说只要食物充足,它们的繁殖速度超快,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完成爆发式的数量增长。完全可以成为魔王兔的代替品。

用弗雷德伯爵的原话来说,就是:从此以后贵领的狮鹫唯一的苦恼就是如何吃下更多的肉。

然后,作为距离很近的岛屿领地,弗雷德提出帮助白兔领运输香料的建议。他的计划是在德特里克岛建立仓库作为白兔领的专属中转库房。白兔领只需要把香料送到哪里,剩下的就是商人们谈完生意之后拿“提货单”在他那里发货。完全绕过了狮子领的鹿角港。

“德特里克岛只是赚了狮子领该赚的钱,对白兔领没有实质性的好处啊。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借用别人的港口和航道,只是将陆运变成海运而已。但狮子领的距离更近吧,陆运更方便不是吗?”

斯罗恩百思不得其解,白兔领竟然同意这个请求,难道就是单纯的想孤立狮子领?作为邻居,这么做只能将关系闹的更僵,得不偿失啊。

佳丽斯则一语道破天机。

“弗雷德伯爵以极低的价格将船和航道、码头租借给了白兔领,优惠的可以说就跟白送的一样。而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联姻。”

“政治联姻?!”斯罗恩皱起了眉头。

从与德特里克岛的几次接触来看,这位弗雷德伯爵绝对是个野心勃勃的家伙。而且做事不择手段。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和白兔领联姻,那么白兔领就会成为他嘴里的菜。

以弗雷德的手段,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获得白兔领的实际控制权。再之后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他一定会继续以侵略一般的方式扩张势力,那么与白兔领接壤的狮子领、黑森领还有另外一边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蛮族部落就有的忙了。

现在狮子领与黑森领结合紧密,好的就像穿一条裤子一样,而白兔领还有佳丽斯做内应。按照这个趋势来看,拿下白兔领指日可待。狮子领很快就能建立起铁壁一般的防御圈。

结果这个弗雷德伯爵一来就想摘桃子?真以为斯罗恩好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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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娶来娜?”斯罗恩问。

“是的,但来娜还没有答应。不过弗雷德的条件非常好,也很帅气。特别是奥斯维辛家族在帝国内底蕴深厚,势力庞大。否则弗雷德也不会这么快就整合了整个儿德特里克岛的势力。”

“官二代?尼玛,有人帮衬就是好啊。”

“是的。他的父亲是亚特兰·奥斯维辛·激流大公爵,帝国海军上将。海军四大将之一。”

“我尼玛。”斯罗恩咬牙切齿。“如果不是父亲死于亡灵天灾,老子也是妥妥的官二代!”

所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每个人的起点都不一样,投胎是个技术活儿。不过既然对上了,斯罗恩绝不会坐以待毙。不能正面硬刚,背地里下黑手可是不会惯着的。

“唉,要不是来娜觉得已经答应了狮子领的访问直接让你回去实在有失礼数的话,恐怕现在就已经派人让你打道回府了。”佳丽斯估计斯罗恩这次是白来了。

“没关系,既然来了我绝不会空手而归的。计划照旧,做不成生意至少要把香料种子弄到手。”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已经秘密买通了香料岛上的几家种植户。都是技术最好的。有机会你就潜入岛内将他们一起传送走。”佳丽斯点头。

“不急,做这种事一定不能让白兔领抓到把柄。我一来就又丢东西又丢人的,一看就是我干的了。让我计划一下,看看能不能顺手送给弗雷德伯爵一份大礼。”斯罗恩的坏笑再一次出现在他脸上。

“哼,你又坏笑。每次这样你都会算计别人对不对。”佳丽斯羊怒。

“怎么?不喜欢我算计别人吗?”

斯罗恩扭过头看着佳丽斯,看的佳人心跳加速。

“喜……喜欢……很帅的……”

第二天早上啊,大太阳天……

一夜无话,也可以说无眠。狮子领的使节团进入了魔兔堡。作为白兔领的政治中心,魔兔堡的建筑规模丝毫不亚于狮子堡。

白兔领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让它远离各种战乱和平发展,积累了不少财富。

魔兔堡的街道宽阔热闹,但斯罗恩却眉头紧锁。白兔领的人一个迎接的都没有。就算再不待见,外事访问最起码的面子工程还是要的吧。难道真要弄成反目成仇才算好?来娜不像那么短视的人啊。

“怎么回事儿?我记得来娜安排了人迎接你啊。怎么没到?”佳丽斯同样皱着眉头。

“也许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吧。”金斯柯宽慰着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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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罗恩,要不咱们直接去休息吧。我家在魔兔堡有一间高级旅馆,你们就住那里吧。”佳丽斯含情脉脉说。

“等,我倒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斯罗恩走下马车,在城门边找了一颗大树,背靠大树坐了下来。

“大当家,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斯坦森无聊的哼唧。

“怎么?没啥意思了?我告诉你啊,生活啊就是平澹如水,枯燥乏味的。这是常态,所以你得会找方法调节自己的心态。心态决定生活,心态好做什么都会顺利的。”斯罗恩一副人生导师的模样。

“调节?怎么调节?我想调节你妹。”斯坦森撇嘴。

“你看哥哥我的。”

斯罗恩从空间装备中拿出一把木吉他。这是一把没有魔纹的纯木吉他,就像这个魔法世界里精灵族的杨琴和竖琴。

随着斯罗恩在吉他的回音壁上有节奏的敲击,悠扬的旋律从指尖流出。一首曲风温婉的《安河桥》随口唱出。

民谣的魅力就在于直击心灵。让听到它的人感同身受,情不自禁的被带到画面中去。

《安河桥》所表达的意思是怀念过去的时光和青春,怀念曾经陪伴过自己的人和事。斯罗恩情不自禁的想到了前世种种,友情、亲情、爱情,他的所有经历都是人生的财富,都是对生命真谛的感悟。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我知道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让我困在城市里纪念你。”

随着斯罗恩的歌声,经过的人慢慢汇集在斯罗恩周围,倾听他对青春的怀念,对生命的告慰,对已经无法陪伴自己身边的人轻声告别……

有人潸然落泪,有人如痴如醉,还有人双眼冒着小星星一脸崇拜。

一首歌唱完,城门口已经被围的水泄不通。

“天啊斯罗恩,你还会唱诗?!”佳丽斯满脸崇拜,这是她听过最好的诗歌,简直比她在帝都里听到的最出名的吟游诗人大师唱的都好。

“唉……有感而发罢了。人生啊,还是要经历才会发觉其美好吧。”

“你说的太好了。您是吟游诗人吗?可不可以再为大家演唱一遍,我们实在是没有听够。”有人带头请求。

“是啊,我刚来才听到一半,我想从头开始听。求您了大师……”

“大师,请您再唱一遍吧,我想把它记录下来,这首诗歌绝对能成为经典的传世之作。”有一名贵族打扮的老头儿狂热的抓住了斯罗恩的手,晃啊晃的,好像在打摆子。

佳丽斯红着脸拽着老头儿的袖子低声说:“爸……您别这样,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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