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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原来,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久

小萝莉幸福的点了点头,“嗯,我很喜欢你烤的那个兔子,光是闻起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其实,你完全不用那么追求完美的,我想,你现在的水平,已经胜过很多大师了。”

秦天大义凛然的摇了摇头,“这怎么可以,你不觉得一个认真的男人特别的帅吗?”

小萝莉一时间还有些跟不上秦天那天马行空的思想,小脸火辣辣的感觉,只是片刻,秦天已经将另一条野兔的皮给剥了下来。

这是一个什么场景呢?一个空旷的草原上,处处飘扬着蓝色的蒲公英。整个天空碧蓝的一望无云。

一堆篝火燃起了两人的思绪,一个如同邻家大男孩,一个如同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在火堆旁不停的对着野兔指指点点,好似争论,又好似再诉说着一个又一个的趣事。场面温馨而又冲满浪漫色彩,便是那些野兔也如通灵一般到远处去嬉闹着。

当然,秦天偶尔回头,看着远处那些战战兢兢的野兔,内心想着它们的感受,如果自己是野兔,一定会再好朋友间相互传唱,“大家快离那个变态男远一些,这才一个小时不到,他已经杀了我们两个同胞了。”

“艾丽莎,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这里的呢?”秦天翻动着铁棒上被窜起的野兔,虽然还没到达完美,但是那又脆又嫩的表皮已经能让艾丽莎食指大动。

艾丽莎吞了吞口水,心不在焉的回答着秦天的问题,“唔,不清楚了,反正就是很久。好像,额。”

“好像什么?”秦天追问道,在这样一个温馨的场景下,秦天忽然觉得艾丽莎也很可怜的,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地方枯守了几百年,是很孤单的。

“好像从我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了,我的使命就是为了守护那颗神圣的灵兽。”小萝莉艾丽莎喃喃道。

“嗯,也许,从今天开始,这样的日子就要结束了。我就是被神殿国王派过来护送灵兽的勇士。不过,这段时间,要你跟着我吃苦了。”秦天的平静和专注,让他有了一种独特的气质,每当艾丽莎隔着火光,看着秦天那张帅气的面颊,都会不由自主的出现心跳加速的感觉。

秦天注意到了艾丽莎那慌乱的眼神,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野兔,没烤糊啊。

“你生病了吗?怎么小脸一阵阵的发烫?”有时候,秦天还是很纯洁的,尤其是当他心无旁骛的做事情的时候,很难得把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理解清楚。

多年以后,当很多人传唱着这样一个故事时,秦天总是很无力。

那是一个没有第三人的下午,圣澜草原上的精灵奇妙的遇上了自己生命中的王子。只是,那个王子却很迟钝,丝毫没有觉察出精灵内心的悸动。

精灵没有告白,王子却如同邻家哥哥一般的关心着精灵。在很久很久以后,精灵会因为神国的安排,永远的与王子斩断情丝,形同陌路。

“啊~,我,没有啦,嘻嘻,烤肉熟了。”艾丽莎吐了吐舌头,那可爱的表情让秦天心疼,不知为何,秦天忽然有种想把艾丽莎拥入怀中的冲动,而他,最终还是这样做了。因为重生,秦天很清楚那种孤独的感觉,他知道,艾丽莎需要温暖。

“咚~咚~”

好似生命的悸动,艾丽莎整个人都被秦天拥入了怀中,慌乱,羞涩,甚至带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幸福感觉,让纯洁如白纸一般的她变得迟钝。

她悄悄的抬起头,看着那张帅气的面庞,内心升起莫名其妙好感。秦天却长长的叹了口气,“你过得一定很苦吧,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你。”

秦天也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忽然想起了网上的一种笑话。在你回眸的一瞬之间,我们已经错过了万万年。我能读懂你的眼神,慌乱,孤独,无所依靠。

艾丽莎浑身一震,内心升起莫名的酸楚,她很想哭,但是,她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哭,哪怕只是看着秦天那双饱含孤独和爱的眼神,她都觉得很心酸。原来,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久。

同样的话,同样的喃喃自语。在艾丽莎说出来的那一刻,甚至连她自己都没听清楚。秦天小心翼翼的取下烤熟的野兔肉,从包裹中取出各种调味品。蜂蜜,调料。

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中间也偶尔会说一些笑话,大部分时候都是秦天在说,艾丽莎在听。两人就如同神交多年的好友一般,没有丝毫拘束。

艾丽莎:“天哥哥,你给我讲一讲你们那个时代的笑话吧。”

秦天:“笑话?嗯,好吧。”

“在我们老家,因为距离城镇太远。所以,往往有很多赶了一天的路却在晚上找不到投宿的小店。

那一天,漂亮的姑娘米小微和帅气的小伙奥丁良在路上相遇了。晚上,因为米小微的胆小,奥丁良就被她拉过来睡在一起。

米小微为了不让奥丁良欺负,在两人的中间摆上了盛满水的碗,并且告诉奥丁良,如果他越界,那他就是禽兽。

诚实的奥丁良彻夜难眠,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谁知,米小微刚起身就狠狠的甩了奥丁良一把掌。

奥丁良不解的问,我什么也没做啊,你为什么打我。

米小微有些不满的说道:‘是啊,你什么都没做,所以你不是禽兽。但是,你却连禽兽都不如。’”

艾丽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着秦天,那玩世不恭的微笑,让艾丽莎有些不能自拔,她甚至忽略了这个笑话的意义,或者说,她喜欢上了秦天那种温柔而又带着不恭的笑容。

“嘻嘻,米小微真奇怪,她好端端的干嘛要打奥丁良呢?”艾丽莎抬起头,有些疑惑的问道。

秦天却是微微一愣,自己什么时候喜欢讲黄段子了。

“额,这个笑话不好听,我再给你讲一个吧。”

艾丽莎摇了摇头,“天哥哥,你给我讲一个故事吧,我还是喜欢听故事一些。”

秦天有些囧困的望着艾丽莎,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自己确实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黑猫警长,地球超人,还是咖啡猫,咸蛋超人?这些故事还真将不出来。

长长的叹了口气,秦天开始回忆了自己那五年都未能结果的初恋。

“这是一个喜剧,所以,你听完后一定要笑。”

“有一天,一个叫秦天的小傻瓜喜欢上了一个叫萧清雪的女孩。大学四年,他穷尽心力去追他。努力的想要让萧清雪一笑,终于,他们毕业了。

那天,秦天和萧清雪有了各自的事业。意外的是,毕业之后的萧清雪接受了秦天的心意,两人在同居不久后,萧清雪回到了美国深造。那一夜,两人约定好了回来的时间,三年。

这三年时间,秦天成长的很快,从那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变成了成熟的大男孩。他处事圆滑,并且靠着一份企业规划让天豪地产的老总看上,挖到了第一桶金。

三年之后,秦天在机场摆满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火红色的玫瑰。手中拿着他用所有积蓄买来的钻戒,想要给萧清雪一个惊喜。

可是,当萧清雪从机场下来的那一刻,秦天却不敢上千了。那满地的玫瑰花成了最好的讽刺,一个叫凌风宇的家伙牵着萧清雪的手,云淡风轻的从秦天跟前走了过去。

那一天,秦天输的很惨,他似乎所有的希望都破碎了一般。叫来了一大群的同学在路边买醉,之后,孤独的离开。

在一个混乱的街角上,小傻瓜遇见了一个叫苏小蕊的女孩。女孩正在哭泣,看上去楚楚动人。

秦天很晦气,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很公平,有人失利也有人抱的美人归,人生哪里能只如初见。

秦天粗鲁的对着苏小蕊吼道,‘哭你妈啊,谁他妈欺负了你,你就欺负转来,哭,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于是,秦天拉起苏小蕊,趁着酒精的作用,找到了罪魁祸首的街头混混。那一天,秦天被混混打得遍体鳞伤。

是苏小蕊把秦天送进了旅馆,帮秦天擦药,替秦天做好了一切事情。可是,那个叫秦天的畜生却欺负了苏小蕊,似乎,那一夜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让秦天给碰上了。

一夜醒来,秦天发现了正在哭泣的苏小蕊。说了一句很男人的话,‘我们交朋友吧。’

苏小蕊有对很漂亮的大眼睛,双眼期待的望着秦天,‘你说的是真的。’

秦天有些尴尬的点了点头,‘是真的,就像个正常男女一样,我们交朋友。如果合适,我们再结婚,总之,我会给你幸福。’

说完了这句话后,秦天忽然感觉到海阔天空,原来,爱情,并不是如自己想象的那般难以割舍。只是,秦天完全没想到,他刚从一个坑里跳了出来,又陷入了一个更深的坑。

秦天和苏小蕊日子过得很幸福,两人靠着自己的工作买车买房,一切似乎都充满希望。只是,当秦天再次买来钻戒的时候,苏小蕊却独自离开了秦天。

就那样,秦天成了第二次被女人抛弃的可怜虫。一年之后,秦天在一张废弃的报子上看到了苏小蕊的消息,秦天哭得稀里哗啦。

那个叫苏小蕊的傻瓜,因为那个混混的不放手,承受了太大的压力却从来不让秦天知道,终于,在决定和秦天结婚的那一天,混混找到了苏小蕊,并且玷污了她。

她不敢独自面对,只留下了一封回家探亲的信后,选择了服毒自杀。

从此,秦天辞去了工作,开始沉迷在游戏中无法自拔。他用了整整五年时间去耍一款游戏,直到他突破了那款游戏的等级限制,却意外的回到了五年之前。

那个时候,秦天还是个刚毕业的懵懂少年,那个时候,他的初恋女友还没有和凌风宇牵手,那个时候,秦天还没有和苏小蕊相遇。

只是,从头再来的他,已经不敢再去面对那两个纯洁如白纸一般的少女,你说,这个笑话是不是很好笑?艾丽莎,你怎么哭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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